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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11-1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4/20231116-00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解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函〔2022〕93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墨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6日印发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牵头,对标上级要求,会同有关县级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根据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结合墨江县实际设置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实施范围及时限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函〔2022〕9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业、林业、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卫生、生活垃圾等领域,共罗列了9个板块的内容,共涉及24个部门来具体抓落实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宣传引导3个方面,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三、贯彻落实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及时细化各个牵头指标任务的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加强组织实施,形成问题发现、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工作闭环。同时,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原文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48188/1117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