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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墨江分局关于2021年1月—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doc | ||||||||||||||||||||||||||||
| 2022-04-29 作者: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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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关于2022年1月-4月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一、2022年1月-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需查阅批复决定文件,请到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0879-4233157 传 真:0879-4233157
通讯地址:墨江县联珠镇紫金社区回归大道23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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