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墨江正睿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正睿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23号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墨江正睿医院
|
墨江县联珠镇凤凰1号三期幸福圆A幢
|
云南正睿康养投资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墨江县联珠镇凤凰1号三期幸福圆A幢,项目代码:2111-530822-04-05-909561,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2706.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万元,占总投资的1.52%。项目占地面积为3041m2,建筑基底面积为748.2m2,总建筑面积为1955.64m2,建成后床位为101床。设中医科、康复理疗科、预防保健科等,不设传染病科室及危重病人科室,不涉及手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及治疗区、住院区、办公区、污水处理站(≧25m3/d)、医疗废物暂存间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
一、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要求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周边道路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检验用水通过预处理桶收集,采用酸碱中和处理;食堂用水经隔油处理,经预处理后的检验用水、食堂用水同门诊用水、住院用水、医护人员洗浴用水一起经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相应排放标准,接入墨江县污水处理厂。要求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要求做好污水处理站出水口余氯监测工作,确保余氯浓度及监测频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做好台账记录、存档检查。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医疗固废的收集、转运及贮存环节管理,运营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墨江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储存,分类处置,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要求达100%。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项目西侧道路两侧20m范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方案,加强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或篷布遮盖的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加强医院内部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闭处理,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应排放浓度限值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