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21日拟对墨江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墨江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23号县环保局(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墨江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墨江县劳教所东北侧坡地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322号) |
项目水源地为常林河水库,取水点位于坝卡水库附近楚江公路西侧,净水厂位于墨江县劳教所东北侧坡地。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16689.35万元,环保投资为99.01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及附属建筑物。(一)取水工程按照远期规模3.63 万m3/d一次建成,管线长达30余公里,并在截流井东侧新建平流式沉砂池和取水池各一座,在沉砂池附近设置管理用房一间。 (二)原水输水管线自沉砂池沿楚江公路一侧布置到愧浦村处分作两岔,一根沿楚江公路接至新建三水厂,一根沿涟漪河西侧接至现状二水厂,同时在碧溪片区处预留一根DN250管,以供碧溪片区水厂接水,管线总长约33.66km。 (三)净水厂占地面积24.3亩,16200m2,水厂按远期规模2.0万m3/d统一规划设计、征地,厂区场坪、围墙、道路、配水井、自用水泵房、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综合楼、加氯加药间、仓库及机修间等一次实施。絮凝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按近期规模1.0万m3/d实施,并为远期构筑物预留建设用地。 |
一、严格落实各项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一)选择合理的施工期,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工序。取水口施工应修筑围堰挡水并尽量避开雨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饮用水源水质的不利影响。 (二)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根据施工需要,及时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等应及时平整、压实、清运;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车辆撒落物引起的二次扬尘污染等问题的产生。 (三)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减轻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脱水污泥妥善处置,开挖土石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回填,施工弃渣按要求运往指定堆场规范弃存,严禁乱堆乱放,更不得弃渣下河。 (四)本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施工废水、含油废水等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污泥浓缩池上清液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污泥浓缩排水和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建设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和管网线路,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避免雨天大规模开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作业,防治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 (六)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出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和平整施工迹地,做好管道铺设线路的迹地恢复和施工临时场地进行清理、复垦、恢复。 二、建立健全长效环境管理机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