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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环境保护督察简报(总第二十三期) | ||||||||||||||
| 2018-02-13 作者: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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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简报 第二十三期
墨江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加强《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贯彻落实 2018年,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目前已对2家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一是墨江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墨江金矿选矿厂450t/d技改扩建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已完成工程量的10%的违法事实。2018年1月10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 16.5万元。
公司选矿厂施工现场 二是墨江县方舟页岩红砖厂,未上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整改不力。2018年1月19日,墨江县环境保护局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对墨江县方舟页岩红砖厂进行查封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图
编稿:李 超 审核:魏 宾 报:普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墨江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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