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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 ||||||||||||||
| 2018-03-09 作者: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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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9日拟作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墨江紫金砖厂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23号县环保局(邮 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墨江紫金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墨江紫金砖厂 建设地点 墨江县联珠镇班茅村厄补冲组 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36.67%。 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投入试运行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426号) 验收监测单位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墨江县联珠镇班茅村厄补冲组,占地面积12167m2,项目设置制砖生产线一条,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主要为原料采场,制砖生产线,隧道窑组成,设置水膜除尘设施处理隧道窑烟气后经1个18m高的排气筒排放;公辅工程主要建有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设施用房及供电、给排水等;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废水治理、固废处置、噪声防治。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规范环保制度,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设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废气、噪声监测。 4.设置垃圾池,对项目区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堆放 三.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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