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5日拟作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有限分公司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墨江哈尼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23号县环保局(邮 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墨江哈尼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有限分公司 |
| 建设地点 |
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新桥社 |
| 工程投资 |
项目总投资8603.0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 工程建设情况 |
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2月建设完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425号) |
| 验收监测单位 |
云南环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墨江县联珠镇新桥社。项目用地面积3825.4m2,总建筑面积1537.45m2(站房:386.24m2、罩棚:644m2、辅助用房105.61m2(服务中心外租私人,不在加油站经营范围)、汽车服务中心401.6m2), 实际规模为汽油储罐30m3×2(1号罐92#、2号罐95#),柴油储罐2个(3号罐50m3、4号罐30m3),加油机6台24只加油枪(其中:国内汽油编号改变,柴油加油枪12只,92#汽油加油枪8只,95#汽油加油枪4只)。该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8%。项目于2011年3月获环评审批﹙普环准〔2013〕65号﹚,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建设完工。 |
|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一)施工期:扬尘采取定时洒水、遮盖等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处理,减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阻隔的等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废水采取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措施减少污染;对施工期产生的废石方及时收集清运,弃土及时回填、压实,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含油雨水经环保沟收集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和其他区域的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采用自闭式加油枪及密闭鞋油等方式,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厨房设置抽油烟机对厨房油烟进行治理;并在项目区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 4.噪声:项目区设置禁笛限速标志。 5.环境风险影响:油罐区修筑环形围堰;储油罐为钢质直埋式油管,起到防火、防溢油、防渗漏;制定应急预案。 (三)环境保护执行调查结果:据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验收调查表》显示: 据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表》中的监测和检查结果表明: 1.项目厂界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含油废水经环保沟收集后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收集和处理措施基本满足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有关要求。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项目运营期油罐油泥、加油枪油渣、油罐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满足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有关要求。 4.项目位于哈尼大道西侧,项目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5.建设单位已在大部分厂区空地和厂界周围进行绿化,厂区内及进场道路已进行硬化。 |
| 三.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