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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水岸枫景竣工验收)
2017-07-25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索引号: 530822-001552-20170725-0004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7-07-2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墨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5日拟作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普洱昆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墨江凤凰新城二期“水岸枫景28-33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23号县环保局(邮 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墨江凤凰新城二期“水岸枫景28-33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普洱昆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墨江县民族中学西侧

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8603.0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2月建设完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425号)

验收监测单位

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墨江县民族中学西侧,项目建设商住楼房共6幢(30栋、31栋、33栋未住宅楼,不设商铺;28栋、29栋、32栋为商住楼),用地面积11460m2,总建筑面积28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029.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02.84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609.72平方米,绿化面积4141m2,绿化率36%。该项目总投资860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2%。项目于2013年12月2日获环评审批﹙普环准〔2013〕65号﹚,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建设完工。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一)施工期:扬尘采取定时洒水、遮盖等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处理,减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施工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对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措施减少污染;对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材料设置堆棚,施工营地生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肥料,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经环保沟收集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和其他区域的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小区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电和太阳能等),在项目东侧种植了30米宽的绿化带。

3.固体废弃物:小区道路每50m左右设一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4.噪声:在项目东侧种植了30m宽的绿化带,并种植2排榕树进行隔声,小区内设置禁笛限速标志。

(三)环境保护执行调查结果:据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验收调查表》显示: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联珠河;对项目污水排水口水质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点位中监测项目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即:pH值为6.8∽9.5、CODcr≦50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

2.项目西侧(临哈尼大道一侧35m范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北侧(临一期项目)、东侧(临民族中学一侧)、南侧(墨江林工商旧厂房)满足2类标准要求。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建设单位已对周围进行绿化,绿化面积4140m2

三.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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