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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46-34)
2025-10-1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4/20251017-00002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反馈问题

普洱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低。截至2023年3月,普洱市993个行政村中仅有318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2.0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42%,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13位。

牵头单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联系电话

0879-4233157

整改目标

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31.88%、45%、60%以上。

整改措施

1.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类施策逐步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方案计划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县分别新增完成治理16个、21个、24个行政村以上,治理率分别达到31.88%、45%、60%以上。

2.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驻村帮扶工作队主力军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宣传片、环保小课堂、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知识进行宣讲,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主题党日、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为依托,调动党员、群众自觉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政府主导、党员带头、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

3.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推动治理设施运行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保障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行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锚定目标,擘画蓝图。墨江县依据整改要求,结合墨江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入谋划治理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形成工作计划表,挂图作战,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8.33万元,共新增完成治理101个行政村,治理率从17.86%提升至63%,已达到整改要求。

2.多方聚力,共建共享。县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项目谋划与建设,多渠道争取治理资金,做好全过程项目指导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乡镇立足项目建设主体,合理安排行政村治理计划与项目储备,做好全过程项目管理,高质量科学化推动项目建设;强化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污水治理与维护,壮大基层治理力量;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主力军效能,深入参与项目建设谋划,促进污水治理高质量建设;突出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示范,主动参与设施维护,自觉爱护人居环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协同并进的治理合力;同时,强化宣传引领,深入讲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显著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以主题党日、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为载体,有效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热情,激发其主动性与创造性。目前,已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党员带头、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治理工作稳步落地见效。

3.健全管理,强化运维。围绕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的目标,制定并印发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细化管护标准与流程,确保运维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积极推动治理设施运行管护向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转型,有效提升运行稳定性,切实将运维成效落到实处,为污水治理持续见效筑牢基础;在此基础上,积极宣传资源化利用设施维护知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强化尾水资源化利用,壮大管理维护力量,目前2023-2025年建设项目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活污水治理有效。

整改完成

情况

已完成

注:1.目前已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2.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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