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通关镇、新抚镇、文武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墨江县龙坝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0879-4233157(传真)
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墨江县通关镇、新抚镇、文武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通关镇、新抚镇、文武镇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通关镇、新抚镇、文武镇,共包括为5个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建设5个自来水厂。景坝水库水厂中心坐标:101度28分49.724秒,23度16分44.317秒;取水点坐标:101度28分43.907秒,23度16分53.948秒;那宪水库水厂中心坐标:101度20分58.473秒,23度38分19.568秒;取水点坐标:101度20分52.365秒,23度38分28.328秒;京平水库水厂中心坐标:101度19分2.244秒,23度32分37.752秒;取水点坐标:101度18分56.505秒,23度32分47.417秒;绿箐坝水库水厂中心坐标:101度40分6.139秒,23度58分32.635秒;取水点坐标:101度40分01.690秒,22度58分43.224秒;小黑江水库水厂中心坐标:101度37分34.492秒,23度01分23.782秒;取水点坐标:101度37分27.933秒,23度01分34.443秒。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永久占地9566.71m2,临时占地18080.0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个片区的供水工程,具体为:通关镇景坝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占地1380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1000m3/d的一体化水处理厂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DN125x4.0mm热镀锌钢管3600m)、新抚镇那宪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占地2133.4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为800m3/d的一体化水处理厂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DN100x3.8mm热镀锌钢管1050m)、新抚镇京平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占地1273.4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为400m3/d的一体化水处理厂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水厂内提水泵站1座、新建提水管道DN50x3.6mm热镀锌钢管1050m、新建输水管道DN80x3.8mm热镀锌钢管525m)、文武镇绿箐坝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占地406.8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为1300m3/d的一体化水处理厂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DN125x4.0mm热镀锌钢管1575m)、文武镇小黑江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占地1033.4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为600m3/d的一体化水处理厂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DN125x4.0mm热镀锌钢管6300m)。水处理厂包括的建设内容为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管理房、公厕等。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其他附属设施、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120.42万元,环保投资187.03万元,占总投资的4.54%。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作业区域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输严格用篷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外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在水厂装修过程中应尽量使用环保型产品,以减少有害物质的挥发排放,保证在屋面防水、装饰工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营期产生的少量恶臭为无组织废气,加强厂区环境和卫生管理,严格对污泥干化池喷洒除臭剂,定期清运污泥,及时清掏化粪池。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沉砂池,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综合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综合回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排泥水和反冲洗水经废水池收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废水及污泥送至污泥干化池,自然干化后委托有处置能力的机构规范处置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减振装置等措施,封闭水厂及泵房,确保小黑江水库水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水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加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剥离的表土均用于后期的复耕及绿化,土石方全部回填。运营期干化污泥委托有处置能力的机构规范处置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避免长期堆存影响环境并做好转移污泥的台账记录;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原料供货商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施工前需要取得林草部门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土地利用保护措施。项目工程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严格管理次氯酸钠、废矿物油物质,且在存储地点应设置应急收集设施,避免泄漏物质流入外环境。严格厂区分区防渗,对加药加氯间和危废暂存间采用渗透系数≤10-7cm/s(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时,渗透系数≤10-10cm/s)的材料进行重点防渗;对污泥浓缩池、污泥干化池和化粪池底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对厂区除绿化外的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2 | 墨江县龙坝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共包括2个水库片区供水工程,建设有2个自来水厂。娘埔水厂中心坐标:101度50分58.290秒,23度19分22.753秒;取水点坐标:101度50分53.496秒,23度19分33.017。坡的水厂中心计坐标:101度53分08.720秒,23度17分10.665秒;取水点坐标:101度53分04.021秒,23度17分21.016秒。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永久占地4200.0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片区的供水工程,具体为龙坝镇娘埔水库片区供水工程(新建DN200x5.00mm热镀锌钢管取水主管300m、新建1座取水池、新建DN200x5.00mm热镀锌钢管输水主管105m、新建占地1800平方米、处理规模为3000m3/d的娘埔水厂1座)、龙坝镇坡的水库片区供水工程(新DN125x4.0mm热镀锌钢管取水主管200m、新建1座取水池、新建DN125x4.0mm热镀锌钢管输水主管300m、新建占地886.68平方米、处理规模为1100m3/d的水厂1座)。水处理厂包括的建设内容为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管理房、公厕等;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其他附属设施、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196.68万元,环保投资127.71万元,占总投资的4.0%。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作业区域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输严格用篷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外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在水厂装修过程中应尽量使用环保型产品,以减少有害物质的挥发排放,保证在屋面防水、装饰工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营期产生的少量恶臭为无组织废气,加强厂区环境和卫生管理,严格对污泥干化池喷洒除臭剂,定期清运污泥,及时清掏化粪池。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沉砂池,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综合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综合回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排泥水和反冲洗水经废水池收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废水及污泥送至污泥干化池,自然干化后委托有处置能力的机构规范处置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减振装置等措施,封闭水厂及泵房,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加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剥离的表土均用于后期的复耕及绿化,土石方全部回填。运营期干化污泥委托有处置能力的机构规范处置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避免长期堆存影响环境并做好转移污泥的台账记录;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原料供货商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施工前需要取得林草部门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土地利用保护措施。项目工程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严格管理次氯酸钠、废矿物油物质,且在存储地点应设置应急收集设施,避免泄漏物质流入外环境。严格厂区分区防渗,对加药加氯间和危废暂存间采用渗透系数≤10-7cm/s(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时,渗透系数≤10-10cm/s)的材料进行重点防渗;对污泥浓缩池、污泥干化场和化粪池底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对厂区除绿化外的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