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布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墨江县布龙河治理工程 | 墨江县联珠镇、新安镇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 本次布龙河治理分为3段:南北段治理长度3.12km,左岸新建护岸长1059m,右岸新建护岸长251m;坝洛段治理长度1.07km,左岸新建护岸长861m,右岸新建护岸长299m;仁里村至曼蚌段治理长度17.50km,左岸新建堤防4339m、新建护岸长7406m,右岸新建堤防4717m、新建护岸长4570m。本工程设置11个排涝涵管,涵管采用DN500混凝土预制管。项目总投资6329.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4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开挖,不得超挖;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施工完毕后对施工区裸露地面进行生态恢复;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除考虑工程本身高质、高效原则以外,也必须考虑减少生态损失的原则;对河道治理占地范围进行清表,表土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临时堆场采用土工布临时覆盖,堆土区下游进行编织袋拦挡;严禁在施工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涉水施工应尽量避开区域鱼类集中繁殖的汛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并尽量缩短在居民点附近的施工时间,施工期间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施工区靠近居民点两侧设置挡板;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堆场采取遮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避开汛期,基坑涌水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排入周边河道;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工程施工等,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定期维修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在距离项目区较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围挡。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堆放于临时堆场,用于后期工程回填;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堆存于临时堆场,后期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
2 | 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 | 墨江县联珠镇、雅邑镇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 本次他朗河工程治理河长23.91km,新建堤防8.52km,新建护岸9.86km。治理河段分为三段,其中:他朗河碧溪至勇溪段综合治理河长4.25km,新建堤防1.17km,新建护岸0.75km;他朗河赖蚌至高寨段综合治理长度15.62km,新建堤防3.95km,新建护岸7.78km;他朗河南谷段综合治理长度4.04km,新建堤防3.4km,新建护岸1.33km。项目总投资4758.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9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开挖,不得超挖;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施工完毕后对施工区裸露地面进行生态恢复;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除考虑工程本身高质、高效原则以外,也必须考虑减少生态损失的原则;对河道治理占地范围进行清表,表土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临时堆场采用土工布临时覆盖,堆土区下游进行编织袋拦挡;严禁在施工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涉水施工应尽量避开区域鱼类集中繁殖的汛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并尽量缩短在居民点附近的施工时间,施工期间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施工区靠近居民点两侧设置挡板;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堆场采取遮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避开汛期,基坑涌水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排入周边河道;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工程施工等,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定期维修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在距离项目区较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围挡。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堆放于临时堆场,用于后期工程回填;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堆存于临时堆场,后期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
二.两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