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8日拟对得连建筑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得连建筑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得连建筑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新安镇布竜河与阿墨江交汇处下游约1.3km | 墨江馨习建材有限公司 | 得连建筑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新安镇布竜河与阿墨江交汇处下游约1.3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度 27 分 19.994 秒,北纬23 度 32 分 23.961秒,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砂石料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加气混凝土砖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建设,本项目不包括原料的开采,原料向合法的采沙场购买得到,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的砂石料生产线一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673.44平方米,总投资3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占总投资0.29%。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运营期严格采用高压水枪将砂石料冲入,确保项目在加工生产砂石料过程中不产生粉尘;原料、成品堆场产生的颗粒物经采用防尘网覆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营运期严格做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汇入二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和回水池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晴天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安排生产时段,科学布局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挖填方在场内平衡,无弃土产生。运营期化粪池污泥收集沤肥后用于农田施肥;定期清掏沉淀池和回水池,清掏的泥沙进行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机油储存在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规范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 五、严格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安全。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