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46-7)
反馈问题 | 2020年1月普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明确要求,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本级方案,墨江县未配套制定本级方案,有关工作部署不及时、推动不迅速。 |
整改目标 | 积极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迅速行动,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完善配套文件。 |
整改时限 | 2024年3月31日 |
整改措施 | 1.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墨江见行动。 2.认真研究普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精神,严格对照目标要求,逐项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得到提高,结合墨江实际,2024年3月底前制定墨江县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方案。 |
整改完成情况 | 结合墨江县拟建及在建污水项目实施情况,已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河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2024年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完成18km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完成管网清淤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面源污染和村庄污水治理,加强排污管制和监督。2025年完成20km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继续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面源污染和村庄污水治理,开展河道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加强排污管制和监督,及时进行水质监测。2026年完成20km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面源污染和村庄污水治理,完成河道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 |
牵头单位 和联系电话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4232661) |
注:目前已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