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生态环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50-26)
2024-03-2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4/20240321-00001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4-03-2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50-26)

 

反馈问题

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整改目标

完成《“十三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的“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2万吨/日”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跟踪督促墨江县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项目、各乡(镇)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展,进行调度分析,综合研判,掌握进展情况。

2.深入现场督导,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下发通报预警。

3.适时约谈整改滞后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整改主要工作及

成效

对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2598.87万元,新建巴氏计量槽一座、新建膜池设备间一幢、新建在线进水监测仪表房、新建1号道路、改建2号道路、改造两座CASS生化池。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2一级A标。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423266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