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露天秸秆焚烧时有发生。镇沅县者东镇者东村焚烧秸秆,被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镇沅县者东镇、墨江县雅邑镇、思茅区六顺镇等仍存在焚烧秸秆的情况。 |
整改目标 | 加强露天秸秆焚烧管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
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 |
整改措施 | 1.实施墨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抓好技术创新、典型示范,开展实施绩效评价;持续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利用,不断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以用促禁”,项目覆盖通关、新安、孟弄、龙坝、联珠、新抚6个乡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总体项目的80%,力争2024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运,投运后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覆盖网络化监管体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巡查执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舆论氛围。 |
整改完成情况 |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发放《禁止秸秆焚烧倡议书》3万份,深入15个乡镇发放秸秆焚烧宣传单1000份,在调查农作物综合利用期间,对辖区内6个乡镇7个行政村120户农户进行入户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相关政策,粘贴《禁止秸秆焚烧、保护蓝天净土》、《秸秆禁烧宣传单》等海报。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户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对秸秆不能及时还田的地方,要科学、合理安排好秸秆临时堆放点,并对临时堆放点加强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2.严格管控,杜绝秸秆焚烧。为保证禁烧工作能够迅速落实到位,快速处理突发情况,建成区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分4个管理片区安排60余名城管队员按照“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措施,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各乡镇、村组建了禁烧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特殊时期加大入户入田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现24小时严格管控,一经发现违规露天焚烧秸秆情况,及时制止。2023年共制止、劝导秸秆焚烧90余起,着力实现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的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秸秆利用项目建设。已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62万元,用于实施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建设项目。截目至前,已在全县6个乡镇10个行政村新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收储加工厂8个,新增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9000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还田3000亩,农作物秸秆还田(地)监测点3个,建设完成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1个,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1块;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标识牌8块;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12期1000人次。2023年秸秆产生量157486.76吨,可收集量140896.18吨,秸秆利用量128915.09吨,综合利用率91.50%。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09300.32吨,饲料化利用量20706.67吨,燃料化利用量19.98吨,原料化利用量528.11吨,综合利用能力指数0.93,产业化利用能力指数0.03。 |
牵头单位和 联系电话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0879—4232998) |
注:目前已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