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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 ||||||||||||||
| 2022-09-06 作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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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计 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墨审报〔2022〕3号)提出的整改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加快整改进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计工程价款1897439.30元 审计发现,在墨江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款38349094.32元中,由于多计、错计工程量,措施费用、材料补差计取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897439.30元。 整改情况:多计工程价款1897439.30元,其中:审计核减未支付金额1830933.11元,已支付工程价款66506.19元。对审计核减未支付1830933.11元已按审计处理意见协商停拨。多支付的工程价款66506.19元已分两次收回,一是2022年5月9日收回多支付云南昱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35037.16元。二是2022年5月17日收回多支付云南昱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469.03元。完成整改。 二、多付工程投资款72203.13元 (一)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室外挡土墙、河堤加固、室外安装等工程审定工程投资1795409.59元,实际支付工程款1830446.75元,多付工程款35037.16元。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2年5月9日收回多支付云南昱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35037.16元。完成整改。 (二)墨江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定工程投资766767.89元,实际支付工程款798236.92元,多付工程款31469.03元。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收回多支付云南昱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469.03元。完成整改。 (三)县住建局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款:报酬比例按0.9%计取,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该项目工程监理费用144303.06元,实际支付监理费150000元,造成多支付工程监理费用5696.94元。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收回多支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投资款72203.13元。完成整改。 三、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 墨江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报告记载开工日期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不一致。 整改情况:该项目在招投标完成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由于工程开工报告填写失误,出现了开工日期不一致问题。我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立行立改,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四、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 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墨财预〔2018〕37号)到位资金11000万元,用于该项目3926.64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未按项目单独建账核算。 整改情况:该项目涉及上级补助、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3个资金来源渠道,因项目管理需要已支付资金,但未进行单独建账核算。我局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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