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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0-2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4/20251029-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22032001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及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职责;制定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9.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0.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建筑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综合管理股、市政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抗震防震与村镇监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牌子)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卫站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集项目,推动城乡品质功能提升。一是优化城区交通路网,完善城市路网交通,稳步推进北部片区1#和2#路、新建北部新区4号路(党校路)建设,逐步落实《墨江县中心城区骨架道路与对外交通衔接规划》。二是加快乡(镇)“两污”项目建设,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狠抓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实《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执行。二是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和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三是持续开展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坚持“零容忍”。四是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推进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见成效。五是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汛期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开展物业小区、传统村落、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3.加强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和建筑业市场发展。一是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服务工作,做好商品房合同备案、中介监督指导工作。紧盯在建项目建设情况(新城一号、回归世家一号),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督促房地产企业按质按量按时限完成商品房在建项目建设工作,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严防出现“烂尾楼”。二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格审查外来企业资质,杜绝无资质施工企业进入我县建筑市场,加强全县建筑业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杜绝无证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协调我县建筑行业“抓大壮小扶微”工作,督促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促使建筑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4.精准发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继续发挥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作用,以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为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全面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强化与乡(镇)的工作协同配合,发挥乡(镇)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到户开展技术指导,向危改户和农村工匠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与帮扶,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检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三是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守住返贫致贫的底线,杜绝老围村、复兴村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帮助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助推乡村振兴。

5.规范城市建设管理。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填埋厂建设,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和随意倾倒的矛盾问题。加快推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使县城城市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26973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69739.9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723571.93元,下降38.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723571.93元,下降38.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减少了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269739.91元。其中:基本支出7748755.41元,占总支出的6.96%;项目支出103520984.5元,占总支出的93.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723571.93元,下降38.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3715.14元,增长9.37%;项目支出减少70387287.07元,下降40.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减少了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8755.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189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769.61元,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32098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600000元。

1.2013299墨财发〔2024〕292号县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4000元;

2.2013299墨财发〔2024〕26号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700元;

3.2080704墨财发〔2024〕173号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9212.13元;

4.2080704墨财发〔2024〕94号2024年一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助资金支出9212.13元;

5.2080704墨财发〔2024〕264号第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0020.24元;

6.2080704墨财发〔2024〕5号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8359.23元;

7.2080705墨财发〔2024〕173号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5210元;

8.2080705墨财发〔2024〕5号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4400元;

9.2080705墨财发〔2024〕264号第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5210元;

10.2080705墨财发〔2024〕94号2024年一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助资金支出15210元;

11.2110302墨财预〔2024〕23号污水处理二期建设项目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出7000000元;

12.2110302墨财农〔2024〕16号墨江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元;

13.2110302墨财预〔2024〕20号污水处理二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元;

14.2110402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支出102949元;

15.2120101墨财发〔2024〕90号2023年度经济指标考核奖补资金支出150000元;

16.2120199墨财发〔2024〕31号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353395.92元;

17.2120199墨财发〔2024〕31号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50000元;

18.2120199墨财发〔2024〕31号下南片二期1号休闲广场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支出104262元;

19.2120303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他郎酒店至北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元;

20.2120303墨财发〔2024〕31号锦程山庄至元磨高速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项资金支出293482元;

21.2120303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他朗酒店至北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元;

22.2120303墨财发〔2024〕31号下南片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4000000元;

23.2120303墨财预〔2024〕20号墨江县北部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元;

24.2120303墨财发〔2024〕31号紫金大道(运动场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资金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335.84元;

25.2120303墨财发〔2024〕1号城市维护费(路灯费)补助资金支出1087121.59元;

26.2120399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城市排水管网探(排)查及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资金支出500000元;

27.2120399墨财发〔2024〕28号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补助资金支出90000元;

28.2120501墨财发〔2024〕1号环卫保洁经费专项补助资金支出6000000元;

29.2120501墨财发〔2024〕25号慰问环卫绿化工人专项补助资金支出94400元;

30.2120501墨财发〔2024〕149号环卫保洁经费专项资金支出6177585.26元;

31.2120501墨财发〔2024〕31号环卫保洁经费补助资金支出4104241.13元;

32.2120501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绿美城市建设项目第三次拨款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元;

33.2120501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绿美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次拨款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元;

34.2120501墨财发〔2024〕28号2019年绿化种植补种项目经费支出310484.61元;

35.2120501墨财发〔2024〕28号墨江县2022年至2023年环卫保洁经费支出3689515.39元;

36.2120501墨财发〔2024〕31号墨江县绿美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元;

37.2129999墨财预〔2024〕20号墨江县县城周边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300000元;

38.2129999墨财发〔2024〕31号2017年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资金支出200000元;

39.2129999墨财发〔2024〕31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励建筑业企业专项资金支出400000元;

40.2130599墨财发〔2024〕364号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11日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支出122820元;

41.2210103墨财预〔2024〕4号2017年普洱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贷款本息专项资金支出5477997.31元;

42.2210103墨财预〔2024〕20号富源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专项资金1181777.41元;

43.2210105墨财社〔2024〕41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824000元;

44.2210107墨财综〔2024〕1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20000元;

45.2210107墨财综〔2024〕17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74370.4元;

46.2210108墨财农〔2024〕70号墨江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600000元;

47.2210108墨财综〔2024〕17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26230.6元;

48.2210110墨财综〔2024〕1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83482.31元;

49.2210110墨财综〔2024〕17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80000元;

50.2210199墨财综〔2024〕14号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1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6973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4%。与上年相比增加18154813.07元,增长23.91%,完成年初预算的627.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党政储备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093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遗属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合并新增执法一大队2人;执法二大队4人;执法三大队7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120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合并新增执法一大队2人;执法二大队4人;执法三大队7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102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污水处理二期建设项目及墨江县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18518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1%,完成年初预算的64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下南片二期1号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下南片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维护费(路灯费)补助资金、墨江县他朗酒店至北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锦程山庄至元磨高速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紫金大道(运动场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墨江县城市排水管网探(排)查及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资金、墨财预〔2023〕1号-县级: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补助资金、环卫保洁经费专项补助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补助资金、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发)专项债券资金、墨江县县城周边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锦程山庄地块、鸭勒冲地块)(盘活存量资金)、2017年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资金、2023年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在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2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1095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3%,完成年初预算的231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富源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中央基建设投资专项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17年普洱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贷款利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9000元,决算为382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441元,下降30.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2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51%,完成年初预算的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元,决算为112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400元,下降2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41元,下降34.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041元,下降34.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9000元,支出决算为382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441元,下降30.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2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元,决算为112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400元,下降2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41元,下降34.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041元,下降34.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769.61元,比上年增加13764.17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合并新增执法一大队2人;执法二大队4人;执法三大队7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000724049.04元,其中,流动资产23171638.98元,固定资产1898622.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900000.00元,无形资产147273.33元(净值),其他资产2963606514.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7917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83963.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16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4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5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09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094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3200101111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30102424079.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30102424079.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2025103010242407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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