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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测算成果(草案)》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2020-11-10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索引号: 3013-/2020-1110001 公开目录: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1-1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测算

成果(草案)》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

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决定举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测算成果(草案)》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测算成果(草案)》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涉及的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标定区域划定、标准宗地价格测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级别面划分,级别价测算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11月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联珠镇、通关镇、新抚镇负责人各1至3人。

      4.以上3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旁听代表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或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均可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 址:墨江县回归大道13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邱绍宏 杨仕明

   联系电话:0879-4232356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11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7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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