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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信访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信息 | ||||||||||||||
| 2020-11-05 作者:墨江管理员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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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4号)和《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墨发〔2019〕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三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信息、保密、后勤、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接访室。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常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接访室和全县视频接访日常管理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促办理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要、安全保卫工作。 (三)网络办信室。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和县委书记、县长电子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查、督办重要网络、来信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网络和来信信访办理工作。承担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转送、交办、督办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办理工作。 第五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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