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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墨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
| 2016-08-13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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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工作,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县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指导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信息服务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负责机械、冶金、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石油、黄金、电力、轻纺、食品、医药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八)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参与研究拟订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十)指导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十一)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培育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按有关规定对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初审)、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初审)、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十三)负责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机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和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人事、档案、政务信息、印鉴、后勤、接待、机要、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信息;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综合经济运行管理股
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商贸、信息产业、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问题和企业资金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提出进行经济调控的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引导,培育和完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跟踪、分析县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参与地方性综合经济及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
负责组织产业布局和调整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及政策制定。协调产业与布局的同步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煤矿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组织制订我县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县城商业设施建设;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黄金、典当、成品油、盐业、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商贸服务、内外贸等管理工作;起草、拟订、健全规范我县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负责我县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联系指导我县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商会的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备案权限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安排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导向目录并进行监督;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合作交流,促进工业企业群众性技术活动的开展;推进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开发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项目的备案、审核、储备、申报等,积极争取发展工业、商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促进工业、商业、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两化融合的协调健康发展,推进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工业招商引资及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四)企业股
负责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治乱减负、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负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包括改制企业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负责企业家协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推荐等工作;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提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拓宽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加强企业管理。
(五)信息化推进股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研究企业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与扶持全县企业信息产业的发展;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配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履行好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信息化融合应用。
负责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的规划、分配和管理;按照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网)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存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协调处理与军队和相邻县区无线电管理事宜;指导县级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无线电管理业务咨询;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指导设台单位和个人的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作,开展无线电管理业务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六)综合执法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管理规章等各项政策;研究全县工业经济、商贸流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重大综合性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相关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工作。负责盐业、电力、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节能执法监督和节能行政执法、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监督检查使用能源单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监督检查节能指标落实和完成情况;受理对违反国家和省市县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行为的举报,依法处理节能违法行为;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节能工作,推行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县政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的协调管理;研究提出我县节约能源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落实全县节约能源各项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全县节能保障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意见,管理安排县级节能专项资金;提出节能指标分解意见和指标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节能奖励办法;组织制定主要产品能耗定额等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组织开展节能行业统计、宣传和培训。
实施煤炭行业管理;参与煤矿建设工程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矿井整顿关闭,组织指导煤矿生产、技术改造;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落实整改。
指导工业、商务和信息化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系统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已建水电站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系统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综合治安、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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