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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县档案局机构职能 | ||||||||||||||
| 2016-08-13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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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三)负责全县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业务建设。
(四)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永久、30年(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确定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具体范围;组织珍贵档案鉴定工作。
(五)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保护和抢救国家珍贵档案,并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和复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六)建立健全档案局(馆)档案“三网一库”建设;负责档案计算机安全管理、数据检查、数据维护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馆藏档案资料现代化管理和保护利用。
(七)组织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为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八)承办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学习贯彻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统计、保密、信访、接待、财务、政务信息、督查调研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接收整理保护利用股
拟定档案资料征集、接收、整理、开放工作计划,接收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反映各项重大活动、民俗风情、知名人士的各类档案;对接收进馆档案、图书资料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整理,编制检索工具;负责开展馆藏珍贵档案和到期档案的鉴定与开发利用;负责区分控制与开放档案的档案资料并编制开放档案目录;负责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保护和抢救国家珍贵档案,并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和复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负责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档案资料寄存中心、档案鉴定整理中心、档案抢救中心、档案目录中心等各项工作。负责库房日常管理;定期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保密检查,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负责图书、资料的征订、交换、交流工作;负责对电子档案、目录数据和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对库内磁性载体及光盘电子档案,要按要求抽样机读检验及转存,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有效。负责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三)法规教育业务指导股
积极开展全县档案工作调研,负责拟定各类档案工作发展计划、规划,审查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档案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档案工作宣传、编辑、出版等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培训档案专兼职人员,提高档案业务水平;负责本县重点工程档案的备案和竣工工程档案的验收;指导其他组织及个人从事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以不同载体表现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的档案、资料。
(四)电子档案管理股
拟制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墨江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局档案“三网一库”建设和档案现代化管理;负责馆内档案资料数据扫描和录入;负责本馆档案计算机管理程序设计、数据检查、数据维护保障提供利用;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和信息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经济、科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信息网建设;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计算机缩微、复制和所有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负责档案现代化技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档案资料的修复和抢救;负责组织档案管理软件宣传、推广、应用与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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