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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6年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 ||||||||||||||
| 2026-08-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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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6年10件惠企实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6年10件惠企实事 一、推广应用好云南省“融信服”平台 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省“融信服”平台在墨江推广应用,发挥好墨江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中小微企业获贷率和感知度;依托“融信服”平台,对经办银行报送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开展审核工作。力争墨江县2026年通过省“融信服”平台授信不低于27亿元。 主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墨江监管支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 年度目标任务:加大“标准地”出让力度,有序推动墨江产业园区五通一平,区域评估等工作。 主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落实 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好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增强政策满意度和惠企性,覆盖企业超20家,本年度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00万元以上,带动消费4000万元以上。 主办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四、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 年度目标任务:推动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中涉及用地用林用草的项目由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开展联动审批,通过“一套材料”互通互用、“一个窗口”统一接件、“一个系统”同步审查,实现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一次性办理。 主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五、主动服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年度目标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发展”双重职能,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商品领域违法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用好“警企服务站”工作机制,健全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制度,选派治安“联络员”,强化日常走访、服务,“点对点”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六、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 年度目标任务:用好民事纠纷行政调解(保护)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推动涉企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处置。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和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简易案件纠纷30日内化解,支持和援助企业依法处置复杂案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强对普洱茶、咖啡等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涉企纠纷化解实效。依托市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为所属商(协)会及会员企业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主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七、减轻企业参保负担 年度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惠企纾困工作部署,精准对接云南省2026年10件惠企实事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稳经济、稳就业、保民生功能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费率有关政策,2026年全年力争为全县参保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定就业岗位、激发市场活力。 主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八、加强“六上”企业服务培育 年度目标任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企业。落实好“六上”企业培育和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升规纳统;严格落实省级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升规纳统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和批零住餐业经营主体给予奖励支持,工业企业按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主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九、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年度目标任务:持续监督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持续加大对科创、绿色、涉农、民营小微、养老、数字等重点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到2026年末,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主办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墨江监管支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引导、指导、协助失信企业在履行完相关法定责任后进行信用修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提交省级审查。 主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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