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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文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2025-12-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1/20251230-0000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2-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墨政办发〔2025〕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县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5〕55号)要求,结合墨江实际,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调整情况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1个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县公安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2个事项;取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1个事项。

(三)规范许可事项。规范“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事项名称为“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调整“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26个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许可,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进行修订与优化,同步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确保全县范围内同一事项做到要素管理统一和办理标准一致;要加强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各领域监管,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与监管能力,不断推动行政许可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迈进。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9.附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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