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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
| 2022-09-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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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驻墨单位: 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2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22〕12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2〕27号)精神,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墨江产业发展,围绕“全链条推进、全过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墨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省内昆明、曲靖等先进地区的营商环境水平,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市场主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市一流水平。 (二)计划目标。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主要指标有突破、亮点指标创一流”的要求,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产业发展,对标全国最优,借鉴先进经验,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推动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涉及相关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提升各环节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打响“普洱效率”、“普洱服务”、“普洱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用高质量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在全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综合成绩位居前列。 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用水报装、税费缴纳时间、发明专利有效增长量等4个指标的成绩继续保持在前列。 2023年,开办企业、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信用修复企业占比、解决商业纠纷时间、实体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及企业服务专窗等5项指标成绩排名再上新台阶,力争排名前列,其他指标成绩排名要有所突破,力争上游。 2024年,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年度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排名达到上游。 (三)工作机制 1.健全高效协同联动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全面推行“链长制”,按照“一条产业链、一位县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工作模式,围绕“全链条推进、全过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要求,建立扁平化运转的高效协调机制、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突出问题办理机制,顶格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顶格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营造“多链协同”+政务服务优质高效的产业生态,破除分工界限,实行跨部门、跨分管领域协同作战。围绕茶与咖啡、生物医药、紫米、预制菜、肉牛与菌草、生猪、碳汇与林板家居、新能源、矿产及建材等9个重点产业,研究制定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做优做大做强,推动高质量发展。 2.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典型引路法”,强化危机感和紧迫感,以省内昆明、曲靖、滇中新区为标杆,牢固树立“发展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最好的地方就在脚下、最好的环境就是自己”的奋勇争先意识,突出马上就办、最快办成效率意识,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大胆创新,打好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提升“组合拳”,力求行政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大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推动各指标综合排名争先靠前。 3.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机制。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牢固树牢“人民至上、用户第一”的服务意识,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理念融入政府服务全链条,认真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创新体系化服务机制。加强和充实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建立政企双月见面会和“两主管、两专员、两平台”(招商引资项目主管、纾困主管、服务专员、政策专员,建设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数字化平台、助企纾困数字化平台)等制度,通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把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企业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推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畅通企业反映问题诉求渠道,24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创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活动监测和问题发现机制,无感化采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全流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1.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一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三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四是落实“一照多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五是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六是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2022年建立完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咨询投诉、问题反馈以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机制,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2023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2024年持续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2—2024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6.8%以上。(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效率。一是持续推广使用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等业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二是全面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三是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压缩简易注销时间。2022—2024年,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江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墨江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墨江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3.优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是推动审批系统优化升级,实现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申报、单一平台审批、审批信息共享。二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办事流程能优则优、提交申报材料能少则少、审批环节能减则减的原则,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组织清理“互为前置”的审批条件和审批事项,全面落实并联审批。三是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实现项目全过程测绘成果共享。四是全面落实“联合验收”改革,实行竣工验收事项“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证”。五是加快“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推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在产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六是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2022年,不超过50个工作日;2023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压缩;2024年,进入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获得用水用电用气服务。一是深化水、电、气市政设施接入审批改革。构建各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推送,一网受理、一表申请、一次收件。强化政企联动,实现水电气工程道路开挖等外部审批事项并联审批,除涉路施工之外的许可实行接入工程告知和承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水电气报装便利度。设立水电气业务综合窗口,推进水电气“一件事一次办”协同办理,推行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三是降低水电气报装成本。全面取消城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建设费用,清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强化用电“三零、三省”服务,推动获得用气“零成本”接入。全县“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2022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压缩;2024年,进入全市前列。全县市场主体用户用水报装时间:2022年,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4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县市场主体用户用气报装时间:2022年,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2024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墨江供电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常源供水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融资、用能等要素服务保障。一是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水平,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全县工业用地:2022年,启动“标准地”供应工作;2023年,“标准地”供应取得较大进展;2024年,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三是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2022年,应保尽保、优先保障;2023年,持续提升保障水平;2024年,保障水平达到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投资促进局、墨江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2022年,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契税减免证明内部共享,推广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2023年,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卫生健康部门出生和死亡医学证明等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线上缴费。2024年,建立完善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全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2022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持续提升;2023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2024年,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墨江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7.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一是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二是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推行主要税种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三是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四是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运用“云税通”平台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五是全面实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好高频业务容缺受理事项。全县市场主体纳税时间:2022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持续压减;2023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2024年,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墨江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提升获得信贷质效。一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结构性工具等各类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扩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提供合理的流动性支持。二是做好直达实体经济工具的接续转化工作。执行好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作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要求。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三是根据企业需求,推动建立开展小微企业续贷过桥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制定专项信贷增长计划。引导各金融机构要围绕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科学制定年度普惠小微专项信贷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信用贷、首贷计划,加强监测管理,确保贷款专项专用。五是常态化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通过线下主动走访、线上服务平台推送、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等,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快速、精准响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六是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业务。2022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金融资源投入不断增加。2023年,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2024年,持续提高贷款、融资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墨江支行;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墨江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一是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二是研究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全面推进县级交易中心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三是探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四是持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整合共享,优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五是加强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回应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举报投诉,符合条件的投诉受理率必须达100%。全县在线开标率:2022年,保持在95%以上;2023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提高;2024年,进入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一是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三是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2022年,达到90%以上;2023年,达到92%以上;2024年,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一是按照全省“一朵云承载、一张网覆盖、一套制度规范、一库专家共享、一本证书通用、一省数据汇聚、一个系统监控”的“七个一”统一标准和方向,进一步推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二是《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凡具有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的项目实现“应进必进”。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尽快理清监管职责边界,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效能。全县公共资源电子化率:2022年,保持在95%以上;2023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提高;2024年,进入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医疗保障局、墨江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升对外贸易水平。一是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二是加强分类指导,优化经营主体。三是创新要素投入,优化商品结构。四是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贸易方式。五是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全县对外贸易水平:2022年,对外贸易不断转型升级,竞争力有所提高;2023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市场,贸易水平大幅提高;2024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外事办、墨江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墨江支行〕 13.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一是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二是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三是充分发挥中老铁路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铁路物流运输、国际服务贸易,按照《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铁路货物运输业务补助政策。全县交通物流成本: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降低;2023年,进一步加大物流成本降低力度;2024年,进入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14.持续加大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聚焦茶与咖啡、生物医药、紫米、预制菜、肉牛与菌草、生猪、林板家居、新能源、矿产及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和“链主”企业发展需求,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二是深入推进就业人才招聘年度专场计划,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实施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三是积极推动县内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促进产业发展与人才引进培养深度融合。四是不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抓住每年毕业生招聘的最佳时机,深入各高校,与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接,组织专场宣讲会,发放宣传册,与毕业生互动交流,主动开门揽才。2022年,提升引进企业紧缺人才质量;2023年,加大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力度;2024年,高质量引进一批企业紧缺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委、云南墨江回归兴昱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提升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二是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创业孵化能力。三是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对产业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覆盖。四是围绕优势产业领域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2022年,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基础工作;2023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零”的突破。2024年,新增1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新增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一是优化园区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园区主导产业。以集群化、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绿色化为目标推进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全县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发展平台。二是持续深化园区改革,以破解人事体制和财税体制难题为出发点,推进人事和财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四是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坚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低于“三通一平”,努力向更高标准建设;支持园区规划建设物流设施、货物配载中心等设施。五是加强园区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园区及园区企业提升融资能力。全县园区服务便利化水平: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提升;2023年,大幅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配合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认真协助市级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创新绿色产业经济体系,促进发展要素聚集。2022年协助市级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2023年协助市级不断提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的功能、质量和效益。2024年协助市级实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1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县、乡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步调整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精准关联,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体系建设。2024年,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33家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一是推进县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二是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三是按照省级部署做好印章、证照基础数据汇聚,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覆盖。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22年,达97%以上;2023年,达98%以上;2024年,达99%以上。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2022年,达70%以上;2023年,达80%以上;2024年,85%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33家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和标识,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二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安全、国家秘密情形外)全部纳入同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办理。三是加快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县级政务服务场所需设立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地图”,打造城镇、园区“15分钟办事圈”。四是推进“受办分离”改革,将进驻事项的受理和结果交付从审批部门分离出来,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接件”和“出件”,实现“受审分离”。五是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结。2022年梳理公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墨江管理部、墨江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是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设置,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邮递收件和管理机制,提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二是依托西南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平台,建立两地协同联办的跨省通办机制,不断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覆盖领域,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三是加大“省内通办”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业务协同机制,实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2022年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3年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墨江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是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建设,支撑线上线下业务流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特别是需到多个部门、需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变成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按照“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提交”的工作要求,对事项、表单、材料、流程、证照等进行整合再造,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面落地实施。2022年,梳理县级“我要办茶厂”等10件“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套餐,并组织实施。2023年梳理公布第二批主题集成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墨江县税务局、墨江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一是切实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配合市级推进县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按照市级部署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二是健全“差评”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和监督机制,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工作。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2022年,达到97%;2023年,98%;2024年,99%。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2022年—2024年,每年均实现100%回访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墨江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墨江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24.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一是定期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把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强涉企普法协调、配合、联动、互动,推进涉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成立普法讲师团,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治宣传。四是将各单位推进落实法治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和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2022年开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工作。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和培训。2024年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一是推广使用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严格执行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的重点监管,强化日常监管。三是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四是推进柔性执法,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2022年全面推进联合监管。2023年大力推行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6.提高执行合同效率。一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集成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和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自助立案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功能,畅通立案渠道,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二是充分发挥快审团队功能作用,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工作,进一步压缩合同纠纷审理时限,提高审判效率。三是持续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改革,并进一步理顺团队内部协调配合关系,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提高执行效率。四是加快集约集中送达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提高精准投放度和高效送达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法院+工商联(商会、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全县合同案件一审审理天数:2022年,原则上不超过180天;2023年,持续压减审理天数;2024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7.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督促上市公司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利益诉求,优化诉求处理流程,畅通交流沟通渠道,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二是畅通投资者依法追偿渠道,降低维权成本。三是不断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调解,通过畅通网上立案通道、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方式,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减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四是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证券期货纠纷。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能力:2022年,强化化解方法知识学习;2023年,持续提升化解能力;2024年,化解能力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县县司法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配合上级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攀附、仿冒等商标侵权行为。正确把握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界定,妥善处理商业秘密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及时宣传贯彻知识产权领域新修订的政策法规,持续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引导企业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指导应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全县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2022年,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2023年,进一步提高服判息诉率;2024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一是完善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企业挽救、打击逃废债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和破产程序的衔接,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人员互动,整合司法资源,加速执转破案件流转。三是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工作力度,充分释放破产重整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四是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全县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审结时间:2022年,180天内审结;2023年,持续压缩审结时间;2024年,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国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0.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拖欠账款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清偿。对拖欠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二是将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察、任用的参考内容。三是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四是建立督查制度,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1.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为标准,2022年,建设完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积极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四张网”,形成“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2023年,依据市级出台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有效发挥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处窗口的作用。2024年,全县新增1家专业性行业性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适合调解的涉企诉讼案件,先予诉前调解,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32.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商(协)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二是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协同、高效、便捷的全流程审批服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固牢非公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决心和信心。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与银行和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工商联会员企业融资协作机制,大力推行“商会会员贷”,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五是充分发挥墨江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和法律顾问作用,及时受理企业来信来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六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民企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机制。通过评估、评议,全面反映政府职能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效监督、推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能。全县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2022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提高;2023年,进一步持续提高;2024年,进入全市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3.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一是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子女就学教育优待政策。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2022年,高于上年比例;2023年,在上年基础上持续提高;2024年,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按照建设“数字政府”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运用和对接,提升全流程数字化服务水平。开展移动支付,跨省通办,压缩结算时间,提升管理效能。加强与市级沟通对接,同步优化改造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医保系统平台结算机制,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推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保管理系统与国家智慧医保深度融合,加快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跨省通办。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2022年,达62%以上;2023年,达65%以上;2024年,达68%以上。(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是实施文化单位“结对子、种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2022年,服务能力不得增强;2023年,服务能力大幅提升;2024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四是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生态、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品质。提高“厕所革命”规划设计水平、建设档次,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停车工程智能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市容街景重点项目质量,推进城市照明亮化美化工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2022年,持续提升;2023年,大力推进;2024年,全面提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4.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的信用信息。一是深入实施信用奖惩机制,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依托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拓展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进一步在深化、提升、拓展上下功夫,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择信用建设需求迫切、信用监管基础良好的一批县级重点部门,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努力打造“信用墨江”城市靓丽名片。三是依托全国、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广二代征信系统应用,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四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墨江支行;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墨江消防救援大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5.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按照全市搭建惠企政策网上发布平台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全县政策清单及惠企政策的收集梳理汇编工作,保障惠企政策的精准度,夯实惠企政策信息基础,积极融入平台,适时普及、推送政策要点内容,让企业及时掌握、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红利,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咨询、一网办理”。2022年,实现全县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绩效。2024年,实现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建流程、建标准、抓监督、强反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相应建立或调整本地区优化营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责任。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三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和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本领域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创新优化指标政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有效落实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及时研究细化具体目标、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机制,严把工作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从2022年8月起,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末将本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情况及成效报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动员社会参与。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和“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事事都是招商形象”的意识,把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招商引资“第一要事”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两个革命”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各行业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招商引资的成效厚植经济发展的优势,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评。建立常态化“中层干部走流程”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和系统优化。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通报,及时调整部署;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表扬,持续强化巩固,提高整体实效。 (五)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通过新闻发布、专题采访、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加强政企沟通,主动听取市场主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解读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30058/111867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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