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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3-11-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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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函 〔2022〕93号)精神,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墨江“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最美丽省份战略节点,统筹低碳城市建设,与墨江“十四五”时期相关规划相 衔接,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协同推进五大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深 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绿色化、循环化。 2.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围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谋划固体废物管理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根据墨江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之处,科学分析墨江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3.依法治理,改革推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4.党政主导,共建共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主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主体、群团组织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立足墨江固体废物现状,充分依托绿色资源优势,建立制度体系、市场体系、技术体系、监管体系,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引领社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补齐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和运维体系短板,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升综合利用效率。 2.阶段目标。2023年底,初步构建系统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基本理顺固体废物管理体制,建立墨江“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以减废降碳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行主要行业的绿色发展模式,发展培育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业,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有效提升、危险废物有效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建设指标。根据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设置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四)实施范围及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墨江全域,建设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低碳带动农业绿色转型。 1.提升绿色化,生态优先,推动化肥农药“零增长”。强化投入品源头管控,提升绿色食品发展水平。制定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开展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集雨补灌、膜下滴灌、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按照“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建立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多种防治方式结合的绿色防治体系,减少环境污染和农残危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基地化,优化环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落地”。加强基地建设带动标准化提升,逐步促成绿色食品优势产区和产业集群。持续推进“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财政补充的模式,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推动基地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落地”,确保农产品产地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源头减少废旧农膜产生,提升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地膜市场准入,严格控制地膜市场准入,禁止使用、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超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制定废旧农膜回收管理办法,强化使用、回收环节监管,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立使用者收集、分类处理、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合理推动秸秆“五化”高值利用,提质增效。制定实施《墨江县“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一是按照“统筹兼顾,多元利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重点,加大秸秆机械还田力度,推进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及堆沤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方式。二是围绕肉牛养殖重点区域,结合实际布局饲料加工,提高秸秆青贮、氨化等饲料化能力。三是提升秸秆食用菌、蔬菜果树育苗等基质化利用。四是鼓励利用秸秆制生物质燃料。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推转型,促利用,发展生态种养循环,推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1)鼓励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以生猪、肉牛、家禽等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鼓励畜禽养殖场不断提升集约化、循环化,强化畜禽优质品种资源开发、改良,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引导散小养殖户畜禽粪污规范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分类管理养殖源头,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善畜禽粪污收集体系建设。鼓励在肉牛、家禽等养殖场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肉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强化二次污染管控。推广厌氧发酵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积极推进墨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发展生态种养循环。依托规模化生猪养殖,结合全县茶叶等种植基地,建设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乡镇,打造生 态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推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发力加工端,多措并举,推进咖啡产业全面“减废”。在辖区内的咖啡主产区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型的咖啡集中加工厂,推广示范新型绿色环保加工技术工艺,加大咖啡副产物的研究利用,提高咖啡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加大咖啡果皮商品化有机肥的开发力度。改变现状咖啡果皮简单堆沤肥发酵的粗放处理方式。二是探索高效资源转化利用技术。利用咖啡果皮的微生物发酵作用,酿造果醋、果酒,把咖啡果胶作为天然化妆品原料,切实推动咖啡产业链创新发展。三是推进咖啡糠综合利用。建设咖啡糠加工生物质颗粒燃料集中加工厂,加大咖啡糠食用菌栽培基质利用量,探索咖啡糠用于加工饲料等利用方式。到2025年,咖啡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实现优质化,提前谋划,注入绿色食品发展新动力。建立全流程追溯体系,实现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目前具备有机茶产品生产线3条,加工有机茶产品1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累计达43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累计达24个。到2025年,计划培育有机茶产品生产线1条,有机茶产品增加到2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累计达50个以上;“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累计达80个。(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提高林木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生态林业循环经济1.大力发展林下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打造林区功能型循环经济模式。重点发展以林药为主的林下生态种植业,以家畜、家禽为主的林下养殖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扎实开展林业碳汇行动。科学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固碳增汇能力。推进森林科学经营,积极开展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碳汇能力。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林木资源,减少因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导致的碳排放,降低碳库损失。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态恢复、国家储备林工程等,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到2025年,森林固碳减排等生态功能显著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29%左右,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229.7万立方米的目标任务。(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 1.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材、矿业、现代林产、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探索减废路径,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打造以“清洁能源、绿色食品、数字经济、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 业为支撑、以“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产废强度低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基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全面推进矿业、林产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除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业之外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十四五”期间,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工业企业评估验收通过率为100%。(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把“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根据《普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成果,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逐步落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制定碳达峰方案、路线图。积极推动工业领域碳减排,推动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逐步降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在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城镇、园区、社区、校园、旅游景区等,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点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发挥水电优势地位,推进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推进能源供应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建立“存量水电+风电+光伏”的开发方式,实现“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和能源利用高效化。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严格控制煤炭、石油消费量,加强煤炭、石油的高效利用。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推进绿色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稳步提高电气化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以绿色矿山建设引领矿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无废矿区”建设,鼓励采矿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减少尾矿贮存量。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单,制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工作方案。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1)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绿色建材。鼓励尾矿用于绿色建材生产、井下充填、塌陷区治理、农业复耕复垦、矿山环境修复、石漠化生态治理等途径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政府采购中综合利用产品占比情况。全县纳入政府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价值占政府采购总值的比例较上年增加(具体采购详见附件2: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并将相关的佐证支撑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财政局及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积极引导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快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支持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探索形成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排查、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强固体废物堆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不全面的堆场继续开展污染治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完善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体系,做靓城市“高颜值” 1.找准“发力点”,推进生活源垃圾分类,强化垃圾收储运设施建设(1)基于墨江五城同创的工作基础,积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乡镇、村(社区)、组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依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鼓励村民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级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规范收集处置体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示范村庄(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11%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6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再生资源推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逐步建立完善回收网络、分拣中心、转运中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4个环节构成的垃圾回收网点,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把好“方向盘”,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驶入“快车道”(1)协同处置,探索城乡多源有机固体废物末端交互机制。结合墨江实际,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合理、效果达标原则,以固废全生命周期系统考虑,研究制定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政策,探索城乡多源固废(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垃圾渗滤液、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等)协同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体系。鼓励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在现有建材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等处理处置技术基础上,加快配套建设标准化、专业化的污泥安全处置项目,提升城市有机废物的综合处置水平,拓宽污泥利用途径。到2025年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成污泥安全处置项目的前期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偏远地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路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鼓励农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民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政府财力、人口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或运输时间1.5小时范围的原则,合理选择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在全面推进存量垃圾“清零战”的基础上,以河流(湖泊)周边、传统村落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等乡镇村庄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存量、分布及污染情况。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打好“组合拳”,结合点线面共建无废“靓”城(1)积极宣传“禁塑”环保知识,推动形成全民“禁塑”的良好氛围。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提倡重提菜篮子、重拎布袋子。鼓励旅游景区不提供、不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快递寄送时,减少或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减少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餐饮外卖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改用符合环保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具。探索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在党政机关单位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如一次性纸杯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洱邮政公司墨江分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凝聚共识,成为“绿色物流”推行者。一是鼓励和引导寄递企业推广快递纸箱、泡沫箱及封装用品的回收利用,引导用户取件时现场拆封并将包装材料分类投入回收箱,实现包装箱的回收利用及封装用品的回收处理。二是进一步减少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和胶带使用量,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鼓励使用生物基材料的环保包装制品。三是引导寄递企业采购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辆,鼓励寄递企业购置更高能效等级的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能耗装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洱邮政公司墨江分公司、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激活助建,打造“无废城市细胞”引领者。为持续强化墨江文明内涵,不断提高墨江综合承载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各相关单位按照附件4《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并结合各个单位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全力完成墨江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任务。2023年至2025年全县每年至少创建一个“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商超”、“无废集贸市场”、“无废饭店”、“无废医院”、“无废景区”、“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并将创建情况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汇总至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3) (五)筑绿色低碳人居,提升城市“高品质”1.推进建筑节能,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清洁施工作业,因地制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装配式产业发展,发挥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等领域在高标准装配式建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化政策、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引导鼓励更多的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施工现场装修垃圾的产生。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跟踪问效,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并将相关责任单位行为计入诚信记录。同步推进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相关工作,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支持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底,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和审查,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10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融合创新“光伏+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依托“普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建设,开展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大力支持工业企业、客运站等适宜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推进光电、光热协同发展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社区为板块,推动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底,创建省级绿色社区达到70%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传承发展,健全城乡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在城乡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健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利用绿色建造技术与地域生态文化智慧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在充分利用墨江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鼓励使用乡土材料和绿色建材,促进传统建筑节能和碳减排。(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精益优效,规划打造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示范。按照全品类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原则,鼓励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技术试点示范,初步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一是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衔接,统筹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科学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探索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基地的实施模式和路径,解决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存在的技术因素、经济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制约瓶颈,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弥补当前墨江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等产业短板,打造墨江“无废城市”建设亮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筑牢安全防线1.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1)源头巩固,严格准入。开展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核,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对象、源头明确,防控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推动源头减量化。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尽可能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2025年力争完成市级下达的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指标任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 (1)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强化过程监管。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定位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工作。对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提升小微企业、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1)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鼓励、支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技术改造等途径综合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特别要鼓励产生种类较为单一的大宗危险废物的行业、企业,尽量使危险废物在内部自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减轻处置和利用的压力。(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补齐处置能力短板。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鼓励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清单。根据国家关于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部纳入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在平台中严格执行管理计划、管理台账、申报、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自觉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效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压力传导至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评估,评估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加大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包装、标识、登记、运送、暂时贮存、交接、职业安全防护等措施的落实,做到依法管理。同时督促企业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实施专项整治。根据《普洱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以废铅蓄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来源、产生量、流向等情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水平。在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重点行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贮存专项行动,推露天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逐年降低危险废物贮存量,促进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地利用和处置,降低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 (1)加强源头分类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源头分类收集,健全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源头管控,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和暂存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引入具有一次性医疗输液瓶(袋)回收资质的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巩固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积极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村卫生室,实现“应收尽收”。积极推进建设具有专门资质的处置场所对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规范管理墨江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处置一体化过程,加大对墨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医疗机构的监管执法力度。(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将医疗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医疗废物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医疗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打造“无废”窗口,厚植“无废”文化1.将“无废”理念与生态旅游资源充分融合,积极打造绿色生态的城市旅游品牌。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关闭所有简易垃圾堆放场,对停止使用的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绿化。鼓励旅游设施建设采用节能环保产品,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再生利用系统;支持旅游景区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争取新建的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成生态停车场并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推进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建设“无废”旅游示范基地。在旅游景区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通过设置智能化分类垃圾桶、开展“积分兑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等方式引导游客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大力倡导餐饮“光盘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无废饭店、无废酒店、无废民宿客栈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节约资源、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项目。(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加强无废旅游理念和产品宣传。采用宣传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科普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提升旅游业从业人员“无废城市”建设认知度,提高旅游者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自觉性,实施旅游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大项目实施,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单位、乡镇按照附件5《墨江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加快项目实施,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工作,“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有资金投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汇总至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全域“无废城市”体系,筑牢绿色基底1.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的合作管理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加大对利用处置企业的支持力度。把“无废城市”建设与固体废物管理有机结合,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县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考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邀请专家学者以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介绍“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和具体实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企业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国家相关部委、省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无废城市”建设及固体废物管理培训。组织考察调研活动,前往国内先进城市或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选择当前已开展的利用处置较为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构建标准体系,综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拓宽生态环保科技转化渠道,加快环保科研成果推广转化,着力推广生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逐步形成有规模的生态产业基地。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大宗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机制。按规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环境保护税等优惠政策。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推动建立政银企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墨江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墨江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以普洱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及现有国家级、省级固废信息平台为基础,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化和管理大数据平台,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压实排污单位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依法申领或登记排污许可证,切实履行排污许可的法定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无废城市”建设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重视,把“无废城市”建设与固体废物管理有机结合,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安排资金用于“无废城市”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政、银、企信息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和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投入力度。全力争取申请国家、省财政资金补助。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培育“无废文化”。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旅游业宣传体系,融入景区准则规范,提高“无废城市”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附件:1.墨江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2.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 3.无废细胞类型 4.”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5.墨江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50348/111764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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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4.附件3:无废细胞类型.docx】 附件【94.附件1墨江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doc】 附件【94.附件2.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pdf】 附件【94.附件5:墨江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doc】 附件【94.附件4”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导意见(试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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