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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通知 | ||||||||||||||
|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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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成员单位: 农村地区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主战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今冬明春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0起,造成11人死亡,死亡人数位居全市第三。特别是联珠镇和孟弄乡,进入11月份以来,亡人事故高发频发,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看,岁末年初历来是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时段,各乡镇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较大事故教训,坚决把安全稳定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放在心上、把安全发展作为前置条件抓在手上,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1月27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督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函》,问题清单指出:我市基层交安办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表现为:普洱市县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普遍存在乡镇交安办专职人员少,工作衔接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政办发﹝2022﹞65号)要求,结合乡镇实际立行立改,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1-2名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每个村至少有1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每个小组至少有1名道路交通安全联络员的要求,调整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切实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体制机制。 三、明确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一)起底排治人、车、路、企隐患。各乡镇交安办要切实压实隐患排治统筹牵头作用,一是要发挥乡镇、村干部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组织发动乡镇交安中心工作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政法网格员、劝导员、公益岗位人员等力量,以村组为单位,地毯式、全覆盖摸排农村车辆及驾驶人底数,按照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见人见车见证”和“一车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并与重点车辆驾驶人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与村组干部签订监督管理责任状,特别是有车无证、准驾不符、未注册登记的人和车辆,做到车辆底数清、驾驶人情况明,不漏一人一车。同时,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清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二是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不断完善道路安全隐患常态排查治理机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点段,互通事故多发“黑点”,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的原则,“一点一策”提出整改措施,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并在治理前全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隐患整治。三是要结合冬春季特点,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上门督促用工单位、工矿企业、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广泛发动力量强化路面管控。一是组织发动基层管理力量。各乡镇交安办要广泛组织发动乡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政法网格员、劝导员等管理力量针对早晚出工收工、农村赶集日、婚丧嫁娶、民俗活动、学生上放学、“杀猪饭”等农村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上路开展检查劝导,坚决守住农村“五口”(集市街口、客运站口、学校门口、村组公路进入主干公路口、村出入口)。二是融合管理队伍力量。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联合作战,优化执勤执法力量配置和勤务部署,推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构建综合治理格局。 (三)交通安全宣传要进一步精准。一是充分利用大喇叭、宣传橱窗、“交管12123”APP、村民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警示和宣传提示,把交通安全教育送达到每一名村民,力争做到全覆盖。二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和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用好用足宣传资料,久久为功,潜移默化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各地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曝光机制,定期梳理本地农村地区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员载客等重点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并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集中宣传曝光,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同时,加强隐患车辆、高危风险企业媒体曝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工作跟踪问效 各乡(镇)交安委及成员单位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政办发﹝2022﹞65号),措施再严细、管理再加力、协同再紧密、责任再落实,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问题。县交安委办要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力度,及时补短板、防风险、治隐患,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治理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3月4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可及时报送。联系人及电话:陈向辉,0879-4232200,邮箱:mjxjaw@163.com。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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