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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塘镇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3-06-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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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镇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作为主要健康指标,提出了明确任务目标。为切实加强鱼塘镇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预防并逐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健康鱼塘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预防并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网络健全、服务保障”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生育全程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工作目标 2021—2024年,每年全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早孕检查率达90%,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0%,婚检率达85%,产前筛查率达65%。 2025年,全镇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以下,早孕检查率达95%以上,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8%以上,婚检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母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1.抓实母婴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妇幼专管人员、妇联人员、计生专干、驻村工作人员、计生宣传员共同参与管理孕产妇孕情“联动报告”机制。卫生院实施孕产妇妊娠管理“绿色、黄色、橙色、红色、紫色”五色分级标识管理,妊娠分级为“红色”、“橙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全部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高危孕妇提前待产机制,实施“红色”、“橙色”、贫困、危重孕妇提前到医院或医院周边待产措施。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加强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工作。 2.提升妇幼服务水平。突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等重点工作环节,精简程序,优化流程,构建全程优质服务模式。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提升妇女儿童疾病防治水平 1.加强妇女疾病防治。开展妇女常见病、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到2025年,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达到全覆盖,对贫困、重症患者按规定予以相应治疗补助。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增加产前筛查项目种类。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追踪管理工作,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对结婚登记人群严格实行“逢婚必检”、对孕产妇及其配偶同步实行“逢孕必检”。 2.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进一步规范儿童预防接种、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康复治疗服务。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以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夯实妇幼卫生人才队伍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卫生院为核心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妇幼保健专管人员。 2.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院组织开展好乡村医生提质提能培训。 (五)加大母婴安全宣传力度 1.加强妇幼健康知识宣传。组织村干部、妇联人员、驻村工作队人员、乡村医生、计生宣传员等开展辖区孕前排查、孕妇拉网式筛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辖区妇女孕情并及时向镇卫生院提供辖区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做好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开展孕育知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节育避孕等知识宣传,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 2.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卫生院做好备孕指导和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镇、村母婴安全保障联系包保工作制度,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特成立鱼塘镇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元 镇党委书记 庾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祥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曹 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董 刊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淇元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兴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思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俊强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宗 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 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梅吉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鱼塘派出所所长 胡警月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蔡依洋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熊梦玲 镇妇联副主席 杨静宇 镇计生专干 许瀛允 镇宣传干事 高艳梅 镇财政所负责人 白彦兰 鱼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立民 鱼塘小学校长 黄劲松 鱼塘卫生院院长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鱼塘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曹姜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黄劲松、白卫珍,若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 (二)强化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的联动机制。各村: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动员和育龄妇女孕情的登记、统计、管理和追踪等工作。镇宣传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母婴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卫生院: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鱼塘小学:负责做好入园后儿童安全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做好入园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医疗保健机构药品、设施设备、准入等监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落实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和相关救助。镇妇联:负责配合做好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健康权益。镇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财政所:负责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强化督导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由镇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问责机制。发生危重孕产妇没有及时报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于发现孕情不及时,村级、相关单位履职缺失发生孕产妇死亡1例及以上或单月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超标的,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由镇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移交镇纪委处理并予以问责。 鱼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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