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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信息 | ||||||||||||||
| 2026-01-06 作者: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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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墨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1.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墨江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股。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四)应急指挥中心。 (五)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审批股。 (六)综合监督管理股。 (七)安全生产基础股。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三、部门领导 张 杰 党委书记、局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保密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县地震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刘梦飞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方面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质量强县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综合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联系工信、生态环境,联珠镇、通关镇、雅邑镇。 李寒冰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联系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政、电力、消防救援、墨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元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云南省普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墨江中队、云南交投集团普洱管理处墨江分处,新安镇、孟弄乡。 黄 瑛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县地震局,分管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股;联系农业农村、水务、林草、自然资源、气象,团田镇、新抚镇、景星镇。 罗跃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党建、党风廉政、档案、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人事、财务、资产管理、保密、政务信息、统战、民族宗教、双拥、爱国卫生、创文创卫、志愿服务、机关工会、妇女儿童、共青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含扫黑除恶、反恐禁毒、综治维稳、信访等)。负责意识形态、全面深化改革、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资金绩效评价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安责险、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审批股、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统战(民宗)、政法、公安、发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政务管理、卫生健康、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人武部、武警中队,鱼塘镇、龙潭乡、文武镇。 李 青 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有关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含法治建设、守法普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 协助分管综合监督管理股;联系法院、检察院、司法、市场监管,龙坝镇、那哈乡。 李 帆 党委委员、县地震局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县地震局全面工作。协助抓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泗南江镇、坝溜镇。 李光辉 四级调研员。配合分管领导抓安全生产、企业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煜晶 四级调研员。配合分管领导抓防灾减灾救灾、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便于统筹协调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实行分工协作制度,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具体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张 杰——李寒冰——罗跃平 刘梦飞——李 青 黄 瑛——李 帆 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以上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保密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天溪社区蚂蟥塘6号应急管理局(阳光贝贝幼儿园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4234662(办公室) 负责人:张 杰 (党委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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