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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建议的公示 | ||||||||||||||
2024-08-15 作者: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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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日14时20分许,墨江县联珠镇连路村发生一起人员意外触电事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墨江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联珠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等方式,经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经济损失和事故原因,认定该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现对该起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来访反映。 受理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马学富;联系方式:0879-423499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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