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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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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2009763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职能主要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4.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严格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文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5.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 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股。所属单位1个: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墨江县医疗保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全民参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全力开展参保扩面攻坚行动。制定完善年度全县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成立政府办、医保、税务、纪委监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医保部门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推动,召开县、乡镇征缴工作会议17场次,对各乡镇、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作出明确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二是强化协作精准实施分类资助。健全医保、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专项机制,做好数据比对,准确标识人员身份信息,精准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未缴费人员排查动员及补缴工作,充分发挥医保经办、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干部力量,全力推动流动人口、新生儿、新业态群体的参保征缴。三是推动商业补充保险互补衔接。积极协助推广“普惠保(普洱)”参保,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有效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提供更多可能。四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效能。畅通“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和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点、农信社或农业银行网点、办税服务窗口等线下渠道缴费,组织人员力量进村入户敲门征缴,最大限度扩大征缴渠道。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征缴公告、提醒13期,发布参保任务进度周通报30余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0余份,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2024年截至12月,全县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共321771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043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1341人。 (二)聚焦“待遇落实”,提升政策衔接水平助力振兴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制定下发《关于持续做好医疗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积极与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建立“月监测、月分析”动态数据定期交换调度机制,做实稳定脱贫户和监测户认定标识、分类资助参保,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医疗待遇足额报销、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救助到位。二是加强预警监测,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作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监测重要内容,按月排查、按月推送,综合运用一事一议制度,分析研判潜在医疗保障致贫返贫风险,及时防范消解。三是加强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台账收集和管理,指导乡、镇、村、社区建立健全医保行业帮扶工作台账,做到县、乡、村档案台账规范统一、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走实走深,主动做好医保惠民政策、医保经办流程等方面解读和宣传,指导基层经办服务机构规范开展经办服务,引导居民有序合理就医。2024年截至12月,全县在册稳定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03322人,除去不符合参保条件的32人(服兵役人员)外,其余对象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县在册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30430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成参保数据54.27万人次比对,推送12个月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群众4292人次预警监测数据。2024年度,完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就诊178141人次,报销金额369.44万元;特慢病门诊就诊45620人次,报销金额3287.38万元;住院17141人次,报销金额9440.3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7%,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减轻。省政府救助平台受理医保业务8件,办结率达100%,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聚焦“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一是组织召开基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审核力量,对反馈问题认真调查取证,逐一复核确认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费用。2024年截至12月,追回省级飞行检查违规费用401.46万元,追回市级巡查反馈违规费用28.23万元。追回2024年度普洱市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检查94.05万元,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追回违规基金143.53万元。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排查整治、日常检查、现场检查力度。2024年截至12月,经医保系统智能审核拒付9.53万元。严格根据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作部署,全面完成糖化血红蛋白测定项目重复检查的核查、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限定性别类检查项目异常结算数据核查、限定儿童类用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血液类项目违规收费核查、个人大额门诊药品费用核查、疑似死亡后享受医疗待遇人员核查、大数据分析重复结算数据核查、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违规支付核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共累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3.68万元。三是根据《普洱市定点医疗机构常见违规问题清单》明细,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条件用药等违规问题,共涉及违规费用18.74万元,目前均已全额追回。四是全面完成县辖区内21家定点医疗机构、3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年度考核,其中7家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不达标,考核扣款共计8.72万元。五是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全面完成2023年度医同体打包付费考核清算工作,结余28.28万元。六是根据智能审核、日常监管中掌握线索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稽核,发现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对照错误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9.58万元,目前已追回违规费用21.36万元。七是紧紧围绕“医保基金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主题,采取“线上+线下”双向宣传方式,积极营造打击欺诈骗保良好宣传氛围。2024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400余份、海报350余张。通过电视台播放宣传视频30多次,通过各定点医药机构、乡镇社会保障中心LED显示屏循环轮播宣传标语,主动推送公众号消息146条,通过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推送典型案例优秀短视频10余例。 (四)聚焦“医药服务”,保障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一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严格定点准入审批、费用申报审核、年度考核清算。2024年截至12月,全县共有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82家,其中:公立定点医疗机构196家,非公立医疗机构11家,定点零售药店75家。二是持续推进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组织县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级联盟药品集采30批次,涉及药品2392个,耗材集采37批次,集采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三是推广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依托医保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全量采集,为开展倒卖、串换药品耗材大数据智能监测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截至12月,辖区内全部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整体实现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医保基金线上直接支付。充分依托云南省智慧医保系统,督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补充完善系统内银行账户信息,2024年截至6月,实现县辖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线上支付工作,大幅提升医保基金支付进度,减轻两定机构资金压力,提高经办机构工作效率。五是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征求意见、专家库完善等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合理规范。认真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三大目录”更新配置和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和协议调整,有效维护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五)聚焦“经办服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一是精细化梳理打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对各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逐一明确规范。二是全面落实“一窗式”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窗办结,最大限度节约服务对象办理时间和成本。三是大力推广使用“云南医保”小程序,参保职工可随时随地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添加为共济账户成员,通过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发生的费用,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持续推动医保服务工作不断下沉,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信息查询等20项经办权限下沉至乡(镇)、村(社区),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经办服务网格化作用,全面统一医保服务规范和业务操作标准,实现“医保一件事”工作就近办。 (六)聚焦“改革创新”,深化医保领域工作落实 一是扩围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度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清算考核工作,推进2024年19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县内涉及住院的24家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培训指导工作,专人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完成2024年度病案数据和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全面构建DRG支付、按床日付费、项目付费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二是稳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发挥好门诊统筹药店可及性和便民性,推动医疗机构开通便民门诊,定点药店实现处方流转结算,改革平稳落地。三是持续做好异地就医改革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覆盖率100%,积极推进我县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测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异地就医结算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7932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932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4863.16元,增长2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4863.16元,增长20.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向财政申请追加预算资金用于化解历年欠付离休医药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79321.64元。其中:基本支出8621559.40元,占总支出的98.20%;项目支出157762.24元,占总支出的1.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4863.16元,增长20.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2364.00元,增长25.33%;项目支出减少267500.84元,下降62.9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向财政申请追加预算资金用于化解历年欠付离休医药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1559.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32895.93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663.47元,占基本支出的4.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762.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益性岗位项目经费84302.24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2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保政策宣传短信费及医保数据专线使用费; 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510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932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4863.16元,增长20.19%,完成年初预算的79.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51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支出、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及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支出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属于临时性项目、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纳入部门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7340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工伤及失业人员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部门预算的新冠疫苗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在决算时纳入基金决算,不纳入部门决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1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我局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临时性安排资金支出,无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对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3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3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3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确保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7.00元,下降41.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确保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部门无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医保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663.47元,比上年增加42964.29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劳务费支出相对增加;二是培训费及差旅费正常列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1686.70元、水电费支出1401.50元、邮电费支出2675.15元、物业管理费支出6800.00元、差旅费支出19940.00元、培训费支出25389.50、公务接待费支出2312.00元、劳务费35238.02元、工会经费支出34773.00元、福利费支出2449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9225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98077.4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35593.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976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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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30095055607.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1030095055607.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5103009505560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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