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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信息 | ||||||||||||||
| 2024-11-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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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墨江县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股。 三、部门领导 张文娟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法治建设。分管综合股。联系通关镇、鱼塘镇、龙潭乡、文武镇。 薛研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参保、医保待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分管县医疗保险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联珠镇、景星镇、新抚镇、团田镇。 张艳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督查督办、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局工会、妇儿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雅邑镇、那哈乡、坝溜镇、泗南江镇。 鲁晓庆 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墨江县医疗保险中心全面工作。联系龙坝镇、新安镇、孟弄乡。 马延凤 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统计,职工出纳、居民出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蛟 四级主任科员:负责驻村工作(第一书记)。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墨江县凤凰新城B区6幢1单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4235136(综合股);0879-4230526(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股)。 负责人姓名:张文娟(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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