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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邑镇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 ||||||||||||||
2025-02-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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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强化依法治火,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即年度全镇森林草原火灾不超过3起。 (二)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三)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 (四)力争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 (五)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六)不发生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和规范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防火期镇人民政府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责任制;按照林草主管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林草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各村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护林员是重要责任人,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法人是直接责任人,指挥所成员单位按分工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严格执行与政府、成员单位、林草部门、涉林单位签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将政府、林草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三线”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开展以“依法治火、共创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实施“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防火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中小学校开展讲一堂森林草原防灭火课、致家长的一封森林草原防灭火信、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灭火作文、画一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手抄报、写一条防火标语的“五个一”宣传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利用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和综合防控能力。在镇级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牌,悬挂五彩旗,加强对入山人员的警示教育。通过各种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舆论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 把预防和控制人为火灾发生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五个百分百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切实强化火源管理。 1.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每3500亩林地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护林员,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并搞好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综合素质。 2.规范农事用火。积极倡导“提前、集中、统一”的农事用火模式,努力做到逐块登记,错开林农生产用火高峰期与高火险期,细化农事用火审批,保证规范用火,安全用火;对违规用火特别是高火险期有禁不止的生产生活用火,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处罚用火行为。 3.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实行重点管理。对高火险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及主要交通沿线进行重点防范,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做到入山登记;在节假日期间要严加防范,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监管,实行分片巡护、定点把守和巡回检查,做到山山有人管、路路有人巡、口口有人守:加强对老人、中小学生和特殊人群等重点人群的监护,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控特殊人群和儿童携带火种出门,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4.防火期积极协助配合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防火督查工作。加强对各村的督查检查,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特别是在进入高火险期,对挂钩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看住人管住火。 (四)建立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按照《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要求,分级开展响应工作。 1.镇级响应。传达县级下达的高火险天气预警和《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抖音等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和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组织相关部门督查野外火源:检查补充物资储备库:镇专业扑火队进入戒备状态;通报或视情况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 2.村级响应。各村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辖区防火工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级义务扑火队伍进入戒备状态;召开护林员、常规生态护林员会议,部署巡护工作;监管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粘贴统一印制的《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通告》,将高火险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组;组织进行督促检查防火工作。 3.组级响应。各组组长、生态护林员将高火险天气预警和《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通告》传达到每家每户;组织人员加强巡山护林;通知组级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五)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扑火队伍建设 按照省、市、县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扑火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组建一支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伍。扑火队要登记造册、备案立档,保持队伍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开展对扑火队伍的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演练。 (六)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扑火安全宣传和管理,防止扑火伤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险而动,立即启动预案,按预案组织指挥扑救。各村在处置火灾时,需上级调动力量支援的,应及时报告,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七)加大森林草原火案查处力度 大力推进依法治火。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加大火案查处和违规用火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作为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实现依法治火,进一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每起违法违章用火,特别是在高火险期,对违规用火、故意纵火、报复纵火行为严查、严处,绝不姑息,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落实防火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火必追,有灾必查,有责必究。将责任追究关口前移,不但要在火灾发生后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对前期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坚持严肃处理,不但要对火灾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村领导责任,特别是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查深究,严肃处理。 (八)强化值班值守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制,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及火灾信息,一旦发生山火,要做到快速反应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各村、林地经营单位应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报告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办法。 (九)落实防火资金,加大物资储备 落实防火经费,加大物资储备,镇级要储备不少于5万元防火物资。 (十)积极推进火灾保险 建立健全基层森林草原火灾保险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查勘定损,加强监督管理,严防骗保案件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草原火灾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挂帅,并带头经常深入各组指导检查防火工作,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指导,加强监督 镇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采取领导挂村包点和加强督查的方式,制定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村、村干部包护林员,护林员包管护责任区的包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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