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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11-0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45/20241107-00005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1-0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22030020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锚定目标任务强机制,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始终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牢牢牵住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牛鼻子”,牵头制定《新安镇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主持召开党委会2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坚持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思想理论武装。

2.聚焦精准施策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显成效。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始终坚持群众自主申报、村组干部日常走访排查、行业部门预警线索筛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补助政策。抓实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安全。抓好兜底保障工作。

3.坚持提质增效抓产业,夯实农业基础硬实力。新安镇坚决扛牢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抓好耕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做到保面积、保生产、保产量、保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4.保持稳中求进抓经济,镇域经济积聚新势能。做好经济普查,摸清经济“家底”。加强招商引资,壮大经济发展,厚植项目优势,固定资产势头强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5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105%。

5.着力办好实事抓民生,民计民生增添新福祉。社会民生全面进步,社会救助精准到位,做好灾前信息上报和灾后统计工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继续加大乡风文明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文艺队培训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文化自信,起到聚民心、教民行、化民风的作用。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普法织牢防诈网,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6.坚决逐绿而行抓生态,绿色发展书写新篇章。新安镇始终将“绿美行动”视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任务,始终秉持因地制宜、依势而建的工作理念开展工作。抓实绿美行动,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7.从严督促落实抓改革,行政效能得到新提升。坚持转风提效,务实清廉。服务发展有为有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依法行政更加自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加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财政所;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林业服务中心;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农业服务中心;

7.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交通和生产安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新安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财政所;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林业服务中心;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农业服务中心;

7.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交通和生产安全服务中心。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8313953.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13953.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34826.54元,增长1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34826.54元,增长11.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新安镇甜竹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2022年涉及项目资金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8356305.29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0030.97元,占总支出的27.57%;项目支出35026274.32元,占总支出的72.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54730.54元,增长11.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2693.42元,增长2.09%;项目支出增加4882037.12元,增长16.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新安镇甜竹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2022年涉及项目资金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30030.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0363.91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9667.06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26274.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55124.4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经费支出19920.00元,2023年县人大代表活动、培训及履职补助费专项经费支出20140.00元,新安镇绿美集镇建设资金支出100000.0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奖补资金支出99358.00元,2022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经费支出400000.00元,墨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20300.00元,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支出8000.00元,2022年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第三批项目)市级经费支出50000.00元,市级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元,县以下基层人武部建设发展经费支出10000.00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重病重残人员慰问经费支出7200.00元,2023年保健费县级补助资金支出2530.00元,村级计生宣传员补助资金支出28800.00元,墨江县新茂矿业有限公司新安铅锌矿用地范围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和评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34700.00元,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1300000.00元,2023年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支出28800.00元,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支出127100.00元,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支出22900.00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支出发303566.69元,2023年度烤烟烟叶税收分成专项经费支出153980.00元,2023年乡(镇)烤烟烟叶税收分成结算经费支出190455.88元,2020年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114000.00元,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项目经费支出1355124.40元,2023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支出11700.00元,2021年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72000.00元,会昌村、南汉村绿美村庄项目的建设资金支出30000.00元,会昌村、南汉村绿美村庄项目建设资金支出40000.00元,墨江县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管护劳务费专项资金379881.00元,墨江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管护劳务费专项经费支出524000.00元,墨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管护劳务费专项经费支出400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元,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2023年脱贫人口增收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10000.00元,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资金支出94000.00元,2023年度烟草产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82000.00元,2023年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790000.00元,新安镇甜竹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1092000.00元,项目管理经费支出18000.00元,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资金支出6180.00元,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支出48000.00元,村级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60000.00元,村(居)小组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14000.00元,村干部绩效补贴专项经费支出297570.00元,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支出146590.55元,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支出200384.00元,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支出872825.50元,墨江县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补助经费支出459088.77元,新安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273464.50元,新安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支出965300.00元,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49945.03元,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520.00元,2023年全市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支出21600.00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10000.00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二批洪涝灾害洪灾救灾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元,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19910.00元,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99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5915.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5394670.54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新安镇甜竹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2022年涉及项目资金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414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以及行政运行相关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县以下基层人武部建设发展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1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7%。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190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367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098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73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3%。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墨江县新茂矿业有限公司新安铅锌矿用地范围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和评估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929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46875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2%。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农村厕所革命、烟叶税收分成结算、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抗旱补助、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产业发展、村级党建工作经费等农业农村相关费用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659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村组道路公路修缮、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210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等自然资源事务相关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78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6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0元,决算为27878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0元,决算为124787.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76%,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决算为15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8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0元,决算为12478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决算为15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按国家政策规定,减少人员陪餐、标准降低等节约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224.08元,下降1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3403.92元,增长99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628.00元,下降49.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按国家政策规定,减少人员陪餐、标准降低等节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主管部门、村级单位等业务往来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345.01元,比上年增加42947.88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产生的办公经费以及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耕地流出等项目推进的运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资产总额5515795.82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5515795.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983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9836.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3002001111

  
附件【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12024110706382392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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