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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通告
2025-02-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44/20250227-00002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2-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文武镇人民政府 文  号: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入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文武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抓好2025年文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5年1月1日至6月15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3月1月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危火险期),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可提前进入或延期解除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危火险期。

二、全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安益林场、小黑江沿线和其他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均为森林草原防火区。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二)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荒、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行为;

(三)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的行为;

(四)擅自实施烧除、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行为;

(五)擅自进行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行为;

(六)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确需野外生产用火及其他用火的,必须按照规定报相关机构批准方可进行。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森林草原一律实行禁火管理,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草原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视频监控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组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

文武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879-4331054

文武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879-4331047

特此通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武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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