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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4-09-1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3/20240916-00005 公开目录: 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9-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张曦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村(社区)设立并补助兼职文化工作岗位的提案》(第2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在提案里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充分体现您体察民情,急民之所急。

截至目前,全县15个乡(镇)168个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按照“七个一”标准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村委会(社区)100%全覆盖。并配有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室,简易戏台,宣传栏 ,一套“大喇叭”,一套文化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农家书屋等功能室配置。16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无文化工作专职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职管理,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迫在眉睫。近年来,随着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文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县投入了一定的文化建设经费,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但目前我局无建设村(社区)设立并补助兼职文化工作岗位的项目及专项资金,因此,您建议关于给予村(社区)设立并补助兼职文化工作岗位的提案暂时无法实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根据《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请示对接,积极争取公益性文化岗位,鼓励和支持村民小组中热心文化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文化管理员,结合当地群众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感谢您对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珉玮 0879—4232257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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