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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096号建议的答复函 | ||||||||||||||
| 2024-09-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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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代表: 你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打造坝溜镇红色基地的建议》(第096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坝溜烈士英雄纪念碑对于全县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有着重要意义。2021年1月被云南省文物局公布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022年初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了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投入20万元,对纪念碑和周边设施进行了修缮。基于坝溜烈士英雄纪念碑及周边设施体量较小,暂不具备打造3A级旅游景区的现实条件,根据提案内容,在县政协的多方协调下,此次专门安排了10万元的打造资金。 我们相信,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坝溜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坝溜烈士英雄纪念碑保护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仓福永 0879-4232257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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