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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4-09-1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3/20240916-00001 公开目录: 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9-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仓*忠代表:

您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建设文武镇龙马库区沿线乡村文旅示范点项目的建议》(第076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近年来,墨江旅游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紧抓乡村振兴发展机遇,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居、休闲农业、农耕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旅游产品日趋成熟,全力推动旅游+农业、旅游+非遗、旅游+体育、旅游+文化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以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精品美丽乡村示范点,促进文化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你提出的“关于给予建设文武镇龙马库区沿线乡村文旅示范点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会同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和文武镇人民政府,对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进行现场调研。经综合分析研究,文武镇龙马库区目前可进入交通状况一般,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滞后,加之县财政资金困难,目前难于开发成乡村旅游示范点。具体为:一是文武镇龙马库区项目由于交通、基础配套设施等原因,暂未纳入《墨江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普洱市墨江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中,即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合理使用衔接资金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衔接资金项目需衔接行业专项规划,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避免盲目跟风和强行上马;二是交通条件仍然是制约乡村旅游发展主因,项目点距离县城约150公里,虽然途经国道227、三级公路、通村公路等,但无高等级公路相连接,且卡渡桥至糖厂三级公路改扩建未完成,路况总体较差。三是运营主体暂未明确,运营主体未明确的前提下编制出的项目规划,很难将建设和实际运营进行有效衔接。四是项目建设负责清单较多,《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合理使用衔接资金六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未进行充分论证、建设要素没有保障的工程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盖、购买、租赁、装修楼堂馆所的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等等,使用衔接资金投资建设后期难于整改。

下步,我局拟将此项目纳入我县后备旅游资源,对文武镇龙马库区沿线资源做深入摸底调查,向上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县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逐步完善旅游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功能,改善库区周边的旅游环境,拓展招商引资渠道,逐步、分批开展文武龙马库区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建设,打造成全县乡村旅游示范点,以促进全县旅游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文化旅游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白海燕 423359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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