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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8号提案的复函 | ||||||||||||||
| 2023-09-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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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8号提案的复函 彭志官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建设景星镇太河村大寨下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的建议》(第088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景星镇太河村大寨下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您在提案里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充分体现您体察民情,急民之所急。 截至目前,我县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小广场大喇叭”建设村文化活动室168个,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室309个,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但目前我局无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因此,您建议关于给予立项建设景星镇太河村大寨下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的建议暂时无法实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请示对接,高度关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望您对我局工作给予理解。 感谢您对我县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珉玮 0879—4232257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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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协088号答复(74).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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