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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5-10-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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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2008357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文化艺术股、文物遗产股、行业管理股、规划营销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2.县文化馆; 3.县图书馆; 4.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5.县文物管理所; 6.县碧溪古镇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2辆(其中:一辆为流动文化车、一辆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和流动图书车属于专业用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配送,所以无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抓好重点项目。围绕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和省级、市级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瞄准政策导向,深挖文化旅游资源,以“一盘棋”推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衔接好碧溪古镇,加快推进联珠镇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和开发,提升改造双龙烧烤城,推进忠爱桥、那哈坝栏河等垂钓基地建设。重点谋划包装好茶园温度、茶山茶舍、城市文化空间打造、墨江双胞文化园二期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博物馆展陈建设、文化娱乐城、茶咖庄园等重点项目。储备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发展旅居、康养等项目。引导各乡镇依托特色资源,积极打造生态旅游、观光体验、度假休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争取创建一批AAA级及以上等级景区,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构建“从县城到乡镇、从城市到乡村”的全域旅游新业态。 三是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供给与自创相结合的群众文化活动机制,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创作、“三区人才”培训、文艺下乡、全民阅读行动等文化惠民工程及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文艺文化活动,选送优秀节目参与国家和省市级比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民俗活动,不断提炼“哈尼、回归、双胞”文化内涵,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内涵。 四是持续办好各类节事活动。坚持市场化办节,把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办出成效、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提升节庆的权威性、国际性、传承性和创新性。让节日人气更旺、热度更高、氛围更浓、成效更好。充分展示墨江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持续提升“双胞之家、双生之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围绕“月有活动、季有节事、年有发展”目标,精心策划和举办传统民俗节日和活动,深入开展地方特色节日活动,争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拉动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汇聚墨江,助推文旅消费市场繁荣,让墨江人流不断,热度不减。 五是持续强化文物遗产活化利用。认真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普查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文物普查。不断加强文物安全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常态化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寨、进景区展演展示活动。持续加强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申报力度及非遗工坊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非遗骨干和带头人。提升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积极开发各类文创产品,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六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优化文旅市场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健全文化旅游市场阳光经营和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诚信监管建设,全面规范文旅市场。不断提升旅游产业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吸引优秀企业、客商和人才到墨江投资创业,进一步繁荣文旅市场,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取得新突破。加大重点项目储备,加大旅游营销力度,广泛开展精准招商,力争重大重点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取得突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9869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8794.16元,占总收入的99.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899.16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364061.49元,下降57.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017127.9元,下降56.5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46933.59元,下降9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4年多支了2020年文化产业事业(黄正元宅、黄正本宅、张氏老宅修缮经费)专项经费、2021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市级文物保护、修缮及消防)资金、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资金(第二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墨江文庙及周边历史文化遗迹提升打造设计费、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戏曲进乡村经费、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双胞用工补助经费、普西桥水电站毛泽东、朱德领袖题词碑碑亭迁建费和政府性基金县运动场处置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996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2271.39元,占总支出的84.47%;项目支出2267375.81元,占总支出的15.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586348.52元,下降57.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8786.97元,增长2.65%;项目支出减少19905135.49元,下降89.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对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有县运动场处置经费支出,今年没有此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32271.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3048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1782.6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7375.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2013299墨财发〔2024〕26号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项目经费6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项目的支出,支出600元,100%完成。 (2)2013299墨财发〔2024〕292号县区人才专项工作项目经费16000元,主要用于县区人才专项工作项目的支出,支出16000元,100%完成。 (3)2070113墨财发〔2024〕31号2023年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住宿业奖励资金项目经费6416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住宿业奖励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641600元,100%完成。 (4)2070199墨财发〔2024〕27号涉企奖补资金项目经费496900元,主要用于涉企奖补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496900元,100%完成。 (5)2070199墨财教〔2024〕19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35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10350元,100%完成。 (6)2070199墨财教〔2024〕19号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经费2385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23850元,100%完成。 (7)2070199墨财教〔2024〕5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37559.05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637559.05元,100%完成。 (8)2070199墨财教〔2024〕25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6134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86134元,100%完成。 (9)2070199墨财教〔2024〕3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1993.84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91993.84元,100%完成。 (10)2070299墨财发〔2024〕31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616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支出,支出61600元,100%完成。 (11)2080704墨财发〔2024〕173号2024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212.13元,主要用于2024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9212.13元,100%完成。 (12)2080704墨财发〔2024〕264号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776.79元,主要用于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9776.79元,100%完成。 (13)2080705墨财发〔2024〕264号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21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15210元,100%完成。 (14)2080705墨财发〔2024〕173号2024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21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的支出,支出15210元,100%完成。 (15)2130599墨财发〔2024〕364号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项目经费151380元,主要用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项目的支出,支出151380元,100%完成。 以上共计2267375.8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91294.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8451136.9元,下降36.68%,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项目经费600元和县区人才专项工作项目经费1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两项都是另外的预算单位分配过来的。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75843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机构日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还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包括中央、省、市、县级专项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但预算只包括县级的日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导致了预决算有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010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4%,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4%。主要用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退休人员除社保发放以外的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没预算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增资部分、在职行政单位职级职务变动的增资部分和中途退休人员经费等,决算包括了关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的所有支出,导致了预决算有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752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91.31%。主要用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生育保险有所调整,导致了预决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1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只预算了日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没有预算其他的经费,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7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主要用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单位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元,决算为62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8.92元,下降14.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元,决算为4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13%,完成年初预算的2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元,决算为169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7%,完成年初预算的8.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71.08元,增长1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70元,下降48.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5770元,下降48.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元,支出决算为62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8.92元,下降14.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元,决算为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元,决算为16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款项中没包括双胞胎节和夏至日活动接待费,以前年度经费中包括双胞胎节和夏至日活动经费,导致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71.08元,下降1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70元,下降48.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5770元,下降48.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0元,下降0%,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包括以前年度双胞胎节和夏至日应付未付的接待费,本年度未包括,导致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干部来我局办事接待;附近县、区来我局交流接待;上级到我局检查工作、旅游项目考察、规划、招商引资接待等21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429.56元,比上年减少56320.63元,下降56320.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队12月才出去培训,存在应付未付培训费的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文化和旅游机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53038823.46元,其中,流动资产906405.9元,固定资产92060625.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011451.05元,无形资产18625219.16元(净值),其他资产19435122.1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41070.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48429.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8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6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4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835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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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9105101544.xlsx】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9105101544.xls】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2025102910510154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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