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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2024-09-13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索引号: 3012/20240913-00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1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墨政办发〔2024〕53号)。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中“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制订相关配套文件或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医改发〔2022〕3号)和《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墨发〔2023〕11号)等精神。

二、政策出台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充分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共体建设全过程。

(二)坚持公益导向。医共体建设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保障机制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有效提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体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

(三)坚持管办分离。明确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权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坚持能放全放,将医共体内部管理权、经营权、人事调配权、收入分配权、财务自主权、各分院负责人推荐权下放医共体牵头医院。合到医共体建设中,统筹牵头医院内公共卫生资源与医疗资源,实现对慢病的全程管理,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三、实施路径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建医共体牵头医院,实施区域内集团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牵头医院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动区域风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为基层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方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的目标,力争到202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组建模式

结合墨江县域面积较大的实际,组建两个医共体。一是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由县妇幼保健院和新安镇中心卫生院、孟弄乡卫生院、团田镇卫生院、新抚镇中心卫生院、景星镇卫生院、通关镇中心卫生院、鱼塘镇卫生院、龙潭乡中心卫生院、文武镇卫生院及9个乡(镇)辖区村卫生室组成的医共体;二是以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由联珠镇卫生院、雅邑镇卫生院、泗南江镇中心卫生院、坝溜镇卫生院、那哈乡卫生院、龙坝镇卫生院及6个乡(镇)辖区村卫生室组成的医共体。

(三)运行机制

1.统一决策管理。实行牵头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牵头医院党委会议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医院改革发展规划、“三重一大”(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要事项。牵头医院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拟由医院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医院党委有关决议,讨论决定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需要集体决策事项。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牵头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牵头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2.统一人员管理。牵头医院中层干部、各分院1名常务副院长、2名副院长由牵头医院党委按照组织考察推荐任命或公开竞聘两种方式选聘任命,并报县委卫健工委审批备案。医院人员选聘、人员调配、人员下派、双向顶岗由牵头医院党委统一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建立“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选人用人体系,进行柔性流动、动态调整,逐步实现人员使用按“身份”管理过渡到按“岗位”管理。建立晋升职称下基层服务制度,牵头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派驻中职以上职称人员常年开展指导、培训、坐诊等服务,帮助分院解决基层问题,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服务能力。按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单位编制数的10%,医、护、药、技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编制数80%的要求,精简优化管理队伍;完善编制管理措施,落实牵头医院用人自主权。牵头医院原则上可将各分院视为一个整体统一岗位设置,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挪用乡(镇)卫生院中高级岗位。

3.统一财务管理。牵头医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制度,统筹安排共体内资金和科学调配资产,各分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财政投入资金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提交会议进行分配,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牵头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实现经济管理和业务管理的精细化、高效率。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4.统一资源管理。牵头医院各分院资源按照财务一体、学科一体、人才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设备共享、管理整合的方式全面融合,逐步实行人、财、物、信息等集中统一管理。牵头医院对各分院业务实施同质化管理,统筹开展查房、会诊、手术、讲座、门诊等医疗服务,确保各院区的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同步同质提升,业务开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患者在各院区享受到相同品质的医疗健康服务。牵头医院对各分院资源依据学科特点及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情况,对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进行合理整合,推动各分院差异化发展。牵头医院探索组建区域中心药房,加强药品耗材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畅通牵头医院与各分院用药衔接,实现处方自由流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作用,加快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优化整合各医院信息应用软件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县乡医疗机构检验、电子病历、心电、影像、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效率和基层首诊能力。

5.统一绩效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实行“基础绩效+差异化目标任务绩效”的考核方式,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其它各分院按照发展情况实行分类绩效考核。要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奖励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内各级各部门不再分别对牵头医院所含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各类考核,只统一对两家牵头医院开展考核。

6.提升带动能力。牵头医院要全面履行牵头职责,充分发挥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龙头带动作用,集中各院区优势人才、设备、技术、管理优势,建设优势学科,打造高精专科,发挥规模效应提升牵头带动能力,完善运行机制,推动人才、资源、病种“三下沉”。牵头医院要根据乡(镇)辖区的常住人口、地理位置、服务工作量等要素,对各乡(镇)分院采取一个或多个临床科室对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差别化分类管理和帮扶政策,持续加大有效帮扶力度,促进其均衡发展。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规划建设、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医管委全面领导牵头医院规划设计、组建改革工作,研究决定牵头医院及各分院改革重组、资源整合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在保证机构性质、功能定位、人员属性、财政投入保障、资产归属、债权债务等不变的前提下,创新编制总量核定、人员柔性流动管理等促进人才共享、管理共享的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内部补偿机制和绩效激励办法,激发设备共享、人才融合等资源整合意愿,保证牵头医院和各分院人、财、物、信息全面融合、高效利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培训,营造各方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调动职工主动参与并推动牵头医院、各分院资源整合改革。

(四)加强协同配合。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配合,形成具体工作思路,制定切实管用的办法和措施,同心协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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