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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4-11-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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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200721301000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正科级。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商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领导,大统战格局持续完善构建。全面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统战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将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巡察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各类干部能力提升必修课、党校教学必修课。年内,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统战领域工作12次,召开县委统战工作会议1次,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完成对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考评,乡镇统战委员配备到位,全覆盖开展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情况督查调研1次。 2.强化思想引领,政治共识进一步筑牢。用活用好县级融媒体、省市网络宣传等线上平台,发挥好县内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基地、新阶联谊会和“侨胞之家”、县内红色教育基地等线下平台作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统战各领域理想信念教育、主题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年内,依托县级平台组织开展有关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培训6期2300余人,组织各类统战代表人士集中学习8场次292人次,开展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参政议政3次25人次,选派各类代表人士参加省市学习培训50人,组织开展联谊活动2次70人次,“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4次86人次。统战成员和统战代表人士不断深化对党的统战工作政策、理论方针的思想认识,各族各界群众厚植爱国情怀,凝聚共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3.注重聚力赋能,服务大局意识有效提升。一是严抓队伍建设。注重把握学习契机,积极选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各类代表人士8人参加“普洱市2023年统一战线六支队伍培训班”,选派1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云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引导各类代表人士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年内组织各类代表人士到社区开展服务活动3次61人次。二是实抓服务大局。坚持以“组织起来、加强引导、发挥作用”为要求,分类建立代表人士信息库,以联谊活动为契机,动员和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立足各行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行业内的统战影响力,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不断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各界代表人士积极参与“寻美云南”等活动,持续在探索文农旅融合发展、提升打造墨江城市文化品牌以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建言献策、添加助力,各类统战人士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捐资216万元。同时,积极服务好第十九届东盟华商会普洱专场考察团,积极争取上海民建“萤火虫”助学基金捐资助学落地服务墨江,台商投资的“墨江县室内循环水科技渔业养殖项目”框架协议在第11届“云台会”举行签约仪式。三是长抓“两个健康”。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政企党建联盟”“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有机统筹起来,全力推进党建、政务、便民等服务进企业、进市场,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两个健康”走深走实。同时,推进“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纵深化,优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服务方式,以政策宣传、政策落实、银政企联合协调等,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接单、派单、督办、回复、销账”闭环办理机制,年内,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次,深入43家企业、商协会走访调研,帮助协调解决问题6个,以主动靠前助企纾困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四是牢抓争取人心。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海外统战工作的主业主责,高度重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用心用情宣传政策、解决问题,开展侨爱心技能培训1期100余人次、侨爱心送医送药义诊1次送药300余份,调解涉侨矛盾纠纷1起,慰问困难归侨侨眷26户13000元,推动侨资企业升级改造,提振侨资企业发展信心,争取人心的工作质效在精准化服务中得到巩固提升,海外统战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聚焦目标任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推进。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工作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结合起来,积极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庆节日、民俗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走入基层、接通地气、深入人心。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36场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94场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88场次、法治宣传教育58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2000条,覆盖群众26万余人次。二是着力培育和选树示范典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采取“党建引领+民族团结”“民族团结+产业发展+文旅融合+基层治理”等模式,建立处级领导任片长、部门领导任街长、相关部门领任务、干部职工抓推进的创建责任区,与卫生县城、文明城市、绿美县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群众知晓率有效提高。同时,按照“有亮点、有重点、有特点”的思路和“十个一”的示范点标准,重点打造“十进”示范点41个,积极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领头雁,示范建设的社会效应正向扩大。三是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充分发挥第十七届中国·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把民俗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融合,以民族歌舞展演、长街宴、民族特色美食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团结一心、亲如一家,共创共享美好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四是全力做好迎检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对标省级测评指标,研究制定迎接方案,高质量完成全县专题片拍摄,全面规范台账资料,重点打造提升“十进”验收点质量,顺利通过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地评估验收,获省评估组高度肯定。五是认真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用,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4万元,其中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554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扫尾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六是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2个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进入扫尾阶段。 5.维护和谐稳定,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推进。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创新论断,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宗教队伍建设。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强基普法补短板”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级党委“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平台,持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策培训,开展“三爱教育”、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派人员深入各乡镇培训宗教工作4次,选派41名宗教干部和教职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班,选派宣讲组深入5个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活动200余名信教群众受益,开展各类教育活动30场次,持续引导信教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积极防范非法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打击宗教渗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编印发放民族宗教工作知识手册2000余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000余份、宣传布袋15000个。 6.坚持党建引领,统战领域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彰显政治机关属性、突出政治导向、强化政治功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持续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及统战系统“四强”活动为抓手,聚焦履职能力建设、实战能力建设,以“三会一课”、周例会为载体,强学习,悟思想。年内,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和“党群共建聚合力 民族团结铸同心”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开展“四强”活动等集中学习20次。二是深入开展统战系统“四强”活动。在全县统战领域组织开展强学习悟思想、强调研明思路、强作风抓队伍、强机制重落实“四强”活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加大活动信息挖掘报送。开展社区民族、基层统战工作、侨务工作等调研5次,上报调研报告3篇,编报各类信息200余条。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话,加强家风家教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今年以来,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5次,开展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事务综合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民族科、宗教科、港澳台侨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哈尼文化研究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572049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7630.39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66.76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9979.12元,下降2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8505.88元,下降22.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1473.24元,下降76.3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预算数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收入相对减少,其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收入35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收入48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收入4000元、2022年度市级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工作补贴专项经费34000元、党政领储备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收入273747元、2023年春节慰问补助资金19000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培训费11870元、社会保险补贴收入11527.44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192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收入29700元(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其他农林水收入120000元(2023年民族宗教省级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5728470.39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425.95元,占总支出的90.08%;项目支出568044.44元,占总支出的9.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7223.93元,下降22.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7812.39元,下降18.20%;项目支出减少519411.54元,下降47.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预算数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收入相对减少,其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5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8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4000元、2022年度市级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工作补贴专项经费34000元、党政领储备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支出273747元、2023年春节慰问补助资金19000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培训费11870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1527.44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92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700元(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其他农林水支出120000元(2023年民族宗教省级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0425.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21767.04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658.91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044.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中: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5000元(墨财行〔2023〕28号(县区)中央华侨事务经费);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8000元,其中:墨财发〔2023〕460号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4000元,墨财发〔2023〕163号2022年度市级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工作补贴专项经费34000元,墨财发〔2023〕270号党政领储备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元;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292747元,其中墨财预〔2023〕1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支出273747元,墨财发〔2023〕7号2023年春节慰问补助资金19000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培训费11870元(墨财行〔2023〕43号(切块到县级部分)统战专项资金11870元;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1527.44元(墨财发〔2023〕74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9200元(墨财发〔2023〕280号2023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700元(墨财发〔2023〕176号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20000元(墨财发〔2023〕242号2023年民族宗教省级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763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相比减少1648505.88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预算数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收入相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568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6%。其中:基本支出2672939.93元,项目支出292747.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宗教团体补助支出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9914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5%。其中:基本支出899141.98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墨江县哈尼文化研究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09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6%。其中:基本支出971372.41元。项目支出30727.44元,主要用于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03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其中:基本支出359033.6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700元(墨财发〔2023〕176号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20000元(墨财发〔2023〕242号2023年民族宗教省级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9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431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4416.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8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7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国内接待年10批次600人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31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441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8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车辆运行维护费成本增加;二是支付了以前年度欠的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801.96元,下降4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349.96元,下降5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548.00元,增长1171.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老化,车辆运行维护费成本增加;二是支付了以前年度欠的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侨联工作、台办工作、哈尼文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侨联工作、台办工作、哈尼文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658.91元,比上年减少37240.22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去年减少95349.9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1624739.73元,其中,流动资产17804.09元,固定资产1061457.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5478.3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17301.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01.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721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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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普洱市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1107050011711.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20241107050018185.xlsx.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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