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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泗南江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 2026-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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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安全,镇人民政府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泗南江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当前我镇森林草原资源丰富,防火任务艰巨。为健全应急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生态破坏,依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泗南江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核心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泗南江镇行政区域内,以及与那哈乡、坝溜镇、雅邑镇、文武镇、龙潭乡接壤线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处置工作。 三、工作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响应、属地为主 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3.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4.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火灾分级标准 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森林火灾:以 1 公顷、100 公顷、1000 公顷为关键分级节点。 草原火灾:以 10 公顷、1000 公顷、5000 公顷、8000 公顷为关键分级节点。 五、组织指挥体系 指挥机构: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担任。 日常办公: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火情调度、报告与日常事务。 成员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中小学、信用社等多部门协同履职。 六、火情报告与预警 报警电话:0879-4641009 报告要求:实行统一口径、归口报告,严禁越级、多头报告。 必报情形:危及保护区、半小时未控、威胁居民与重要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等火情,必须立即上报。 七、四级应急响应机制 《预案》设定Ⅳ 级、Ⅲ 级、Ⅱ 级、Ⅰ 级4 个响应等级,火情越重,响应级别越高。 1.Ⅳ 级:受害面积 1 公顷以下、3 小时未扑灭等火情,镇长启动,镇级组织处置。 2.Ⅲ 级:受害面积 1—5 公顷、6 小时未扑灭等火情,成立前线指挥所,镇长任总指挥。 3.Ⅱ 级:受害面积 5—10 公顷、威胁居民区、造成重伤等,报请县级启动。 4.Ⅰ 级:受害面积 10 公顷以上、跨县交界、造成人员死亡等,报请县级启动最高响应。 八、扑火安全与力量要求 严禁人员:妇女、中小学生、老人、体弱多病者等不得直接参与扑火。 力量梯队: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护林员、民兵为第二梯队;干部群众为第三梯队。 扑火原则: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合理用兵、分工负责。 九、应急处置关键措施 扑救火灾:就近调派力量,打早、打小、打了。 转移安置:有序疏散受威胁群众,保障基本生活。 医疗救治:及时救治伤员,设立临时救护点。 火场清理:扑灭后彻底清理余火,验收合格方可撤离。 重要保护:全力守护输配电线路、居民区等关键目标。 十、后期处置与保障 火灾评估:调查起火原因、损失情况,依法侦破案件。 保障体系:队伍、运输、通信、物资、医疗、资金全方面保障。 培训演练:定期开展扑火技能与安全避险培训、演练。 十一、附则说明 本《预案》由泗南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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