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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 ||||||||||||||
| 2022-08-26 作者:县司法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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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
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决定书(墨审决〔2022〕5号)要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对照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财经法规问题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白条列支63,80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司函〔2015〕69号)第十二条阐述,进一步与审计组人员进行沟通,答复作补齐收据处理。8月1日、2日收到7位律师向我局开具7张收据,金额为63,800.00元。
二、关于多报差旅费42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已向个人收回,并已上缴省级财政。
三、关于未及时核销银行账户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已清理账户余额,并进行了销户处理。
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对审计决定意见全部采纳。
附:整改资料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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