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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2025-03-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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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于2025年2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4-530822-04-01-670650),本机关于2025年2月19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具体行政许可内容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8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来文《关于审查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收悉。经评审《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位于墨江县北部片区,分为四个地块进行建设,行政区划隶属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锦程山庄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49″,北纬23°26′10″,上菜园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19″,北纬23°26′00″,原酒厂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10″,北纬23°25′57″,鸭乐冲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20″,北纬23°26′21″。本项目上菜园地块及原酒厂地块两个地块施工期施工出入口设置于地块于现有城市支路一侧,利用现有城市支路作为进场道路;锦程山庄地块利用现有35m土路与G213线(策墨线)相连;鸭乐冲地块东侧与现有土路(规划12号市政道路)相连,墨江县锦程山庄至元磨高速段市政道路(在建)从鸭乐冲地块中间穿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属于房地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房以及绿化、道路、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包括建设安置房总户数147户(其中锦程山庄地块15户、上菜园地块11户、原酒厂地块35户、鸭乐冲地块86户),地面停车位42个(其中锦程山庄地块10个、上菜园地块10个、原酒厂地块10个、鸭乐冲地块12个)。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65229.66m2(其中锦程山庄地块建筑面积6436.38m2、上菜园地块建筑面积5049.08m2、原酒厂地块建筑面积为12571.70m2、鸭乐冲地块建筑面积为41172.52m2)。绿化总面积为6837.83m2(其中锦程山庄地块绿化723.45m2、上菜园地块绿化345.94m2、原酒厂地块绿化756.41m2、鸭乐冲地块绿化5012.03m2),总绿地率14.04%。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7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锦程山庄地块占地面积0.48hm2(包含建构筑物区占地0.13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0.28hm2,绿化区占地0.07hm2),上菜园地块占地面积0.38hm2(包含建构筑物区占地0.12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0.23hm2,绿化区占地0.03hm2),原酒厂地块占地面积0.95hm2(包含建构筑物区占地0.25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0.62hm2,绿化区占地0.08hm2),鸭乐冲地块占地面积3.06hm2(包含建构筑物区占地0.82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1.74hm2,绿化区占地0.50hm2),附属辅助设施占地已计入各地块分区占地内,不再重复统计。原始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4.87hm2。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开挖土石方量9.05万m3,回填土石方9.55万m3,各分区之间调运1.68万m3,外借方0.50万m3(场地回填一般土石方0.24万m3,绿化覆土0.26万m3),未产生弃方。 项目建设工期为1.5年(18个月),即2024年7月~2025年12月,项目不涉及安置问题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20649.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491.68万元,资金由墨江县人民政府自筹。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于属山前盆地缓坡地貌,气候类型属南亚热带半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38mm,年平均蒸发量1696.7mm,项目区20年一遇最大1、6、24h的暴雨量分别为47.80mm、67.20mm、105.20mm。植被类型划分为亚热带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为0%。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距离项目区最近、最大的河流为涟漪河,属红河流域。项目所在地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所在地水土保持区划属于西南岩溶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综合为轻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允许值为500t/(km2·a)。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主体设计中雨水管网、雨水收集池、植草砖铺设、景观绿化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7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计算内容和方法。经计算,项目区原生土壤流失量38.34t,扰动后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为260.1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23.14t,主要流失时段为施工期,水土流失监测重点区域和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为鸭乐冲地块。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执行西南岩溶区建设类I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综合目标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为:施工期间渣土防护率92%;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4%。 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锦程山庄地块防治区、上菜园地块防治区、原酒厂地块防治区、鸭乐冲地块防治区4个一级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 (一)主体工程中具有水保功能并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包括: (1)锦程山庄地块:道路及硬化区雨水管网190m,植草砖铺设0.02hm2;绿化区雨水收集池1座,景观绿化0.07hm2。 (2)上菜园地块:道路及硬化区雨水管网126m,植草砖铺设0.02hm2;绿化区雨水收集池1座,景观绿化0.03hm2。 (3)原酒厂地块:道路及硬化区雨水管网486m,植草砖铺设0.02hm2;绿化区雨水收集池1座,景观绿化0.08hm2。 (4)鸭乐冲地块:道路及硬化区雨水管网1344m,植草砖铺设0.02hm2;绿化区雨水收集池2座,景观绿化0.50hm2。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包括: (1)锦程山庄地块:建构筑物区临时土工布覆盖600m2;道路及硬化区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土工布覆盖400m2,临时土质排水沟210m;绿化区临时土工布覆盖300m2。 (2)上菜园地块:建构筑物区临时土工布覆盖400m2;道路及硬化区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土工布覆盖300m2,临时土质排水沟220m;绿化区临时土工布覆盖100m2。 (3)原酒厂地块:建构筑物区临时土工布覆盖900m2;道路及硬化区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3座,临时土工布覆盖1000m2,临时土质排水沟540m;绿化区临时土工布覆盖300m2。 (4)鸭乐冲地块:建构筑物区临时土工布覆盖3100m2;道路及硬化区车辆清洗池2座,临时沉砂池6座,临时土工布覆盖2600m2,临时土质排水沟1230m;绿化区临时土工布覆盖1500m2。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46.15万元,包括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71.31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4.84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3.53万元,植物措施费177.78万元,临时工程费46.74万元,独立费用22.61万元(其中监测费用8.44万元,监理费用1.40万元),基本预备费2.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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