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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2020至2024年度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 2026-05-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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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月20日至6月30日,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2020至2024年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联珠镇人民政府驻地墨江县城,总面积681.32平方公里,全镇辖7个社区、29个村民委员会、516个村(居)民小组。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为172人(含事业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65人(含事业人员107人),车辆编制5辆(含事业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含事业编制2辆),实行财政大平台一体化制度。 (一)预决算情况 墨江县财政局下达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11328.4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11354.99万元,总支出11328.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57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57万元(财政收回指标)。 (二)资产负债情况 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零余额户资产负债表反映,2024年末资产合计26207.71万元,其中:行政账套13081.29万元、事业账套13126.42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净资产合计26207.71万元。 (三)2020年至2024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联珠镇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4年决算报表反映如下: 1.2020年上年结转结余44万元,本年收入12234.17万元、支出12234.17万元,结转结余44万元。 2.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44万元,本年收入10012.47万元、支出10022.70万元,结转结余33.77万元。 3.2022年上年结转结余33.77万元,本年收入9960.25万元、支出9965.44万元,结转结余28.57万元。 4.2023年上年结转结余28.57万元,本年收入12117.23万元、支出12119.23万元,结转结余26.57万元。 5.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26.57万元,本年收入11328.42万元、支出11328.42万元,结转结余26.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2020年以来其他财务收支能够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编制,财务核算能基本反映部门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联珠镇人民政府还存在套取财政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组织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报销差旅费及技术等级鉴定培训费1.90万元 (二)违规报销接待费2.66万元 (三)超范围支出培训伙食费0.53万元 (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91万元 (五)应缴未缴存量资金5.90万元 (六)未及时清退项目质量保证金23.67万元 (七)未及时兑付2020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资金10.44万元 (八)联珠镇人民政府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明确大额资金金额标准。 2.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修改完善。 (九)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未及时划转资产权属793.82平方米。 2.办公楼闲置2幢共计780平方米。 3.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20.00万元。 4.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32.11万元。 5.固定资产未入账36.03万元。 (十)将固定资产计入公共基础设施1800.10万元 (十一)超数量标准配置单反相机3台、普通相机4台,原值共计2.95万元 (十二)联珠镇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部分项目点实施进度缓慢 (十三)政府采购程序、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1.以划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投标采购晚熟芒果种苗213.60万元。 2.未经批准,自行组织邀请招标。 (十四)财务核算不规范 联珠镇财务人员不注重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将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的业务进行了预算会计核算等原因导致明细科目余额-3093.09万元。 (十五)报账程序不规范导致虚列支出5.89万元 (十六)支出依据不充分302.17万元 (十七)往来款长期挂账1363.80万元 (十八)虚开发票套取专项资金10.00万元 (十九)代建费保障不到位,致使代建方向施工方转嫁管理费71.49万元 (二十)多计工程价款567.28万元 (二十一)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效益 (二十二)在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十三)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二十四)违规向施工单位转嫁监理费7.50万元 (二十五)抵押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上海帮扶资金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二十六)联珠镇部分村(组)、金诚联村公司违规约定合同租赁期限 (二十七)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催缴土地租金、房租费、资金占用费、本金,涉及金额492.91万元 (二十八)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下属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私放问题 1.部分村(社区)、组不同程度存在未将收取的房租及时缴入村集体账户,而是由相关经办人私存私放或存入个人账户的现象。 2.部分村(社区)、组收取租金后由相关人员直接将现金存入村集体经济账户,未附相关收据、未由出租户直接存入村集体经济账户。 3.多列项目支出后私存私放25.94万元。 4.金诚联村公司存在公款私存。 (二十九)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资金管理混乱 1.部分村、组坐收坐支村集体经济收入241.68万元。 2.部分村、组费用支出无相关发票884.90万元。 3.部分村、组未入固定资产522.42万元。 4.村级“三资”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 5.部分村(社区)违规多发村级奖励资金34.46万元。 (三十)联珠镇下属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1.金诚联村公司违规发放企业年终奖励30.20万元。 2.金诚联村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3.金诚联村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不完整,延迟缴纳相关税款等,涉及金额79.27万元。 4.金诚联村公司违规向施工队转嫁税费171.40万元。 5.金诚联村公司接待不规范,超范围接待3.83万元。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违规报销差旅费及技术等级鉴定培训费、违规报销接待费、超范围支出培训伙食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收缴省级财政和归还原资金渠道;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应缴未缴存量资金的问题,要求将存量资金自行上缴县级财政国库;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未及时清退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对项目质保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有问题的及时督促返修,符合清退条件的及时清退项目质量保证金;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未及时兑付2020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支付该资金;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按照现行的上位制度修订单位内控制度;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及时将单位内部及所属村(社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将固定资产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资产分类;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超数量标准配置单反相机、普通相机的问题,要求对资产进行清理处置,使资产配置符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部分项目点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发挥项目资金效益;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采购程序、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督促财务人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并对明细科目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县审计局;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报账程序不规范导致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报账程序,同时加强对结存各村(社区)经济联合社账户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人员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按合规单据据实列支;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组织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函告县审计局;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虚开发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对已归还的资金作重新申报项目,确实无法实施的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县级财政国库;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因代建费保障不到位,致使代建方向施工方转嫁管理费的问题,要求联珠镇人民政府督促金诚联村公司及时退还扣留施工方工程款,并按规定支付金诚联村公司合规的代建费;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及时核查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工程价款结算及结算审核情况,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及时进行调整,确认是多付的应按规定收回;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后期管理,确因前期施工过程造成的,应及时要求施工部门修复,完善项目后期管理举措,多渠道引入经营主体实现项目经济效益;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在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重新归集整理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等资料,今后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财务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违规向施工单位转嫁监理费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应自行承担的服务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抵押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上海帮扶资金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督促路水村、象鼻村与墨江和发养殖场及时办理相关资产担保抵押登记手续;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金诚联村公司违规约定合同租赁期限的问题,要求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出租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村(社区)、组、企业依法依规重新签订合同;针对联珠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催缴土地租金、房租费、资金占用费、本金的问题,要求加大对相关村、组扶贫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村、组将到期应收未收的占用费和本金及时催缴;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下属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联珠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清理,并督促村级财务人员、下属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进行财务核算,按一事一议决策的范围列支,及时追回相关剩余资金,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联珠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村集体会计代理记账的相关收支核算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补齐相关发票和归还原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录入或核销,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账实相符;针对下属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联珠镇人民政府督促金诚联村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确保资金、项目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决策后实施并支付,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支出真实、合法,对金诚联村公司接待不规范,超范围接待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管理,不得超范围开支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不得报销任何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加强国有资产、存量资金及预算收入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规范单位的采购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三)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处置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盘活,充分发挥效益;规范村级合同,充分运用县、镇两级聘请的法律顾问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确保村级或下属企业资产、资金的安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动态监测,做到“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账实相符。(四)认真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和业务流程,确定存在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五)加大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财务人员及责任人的纪法意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公款私存、挤占挪用、坐收坐支,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六)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归集整理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等资料,对验收的工程项目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核查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和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工程价款的结算,根据实际内容做好项目结算工作,避免多计或少计;做好项目实施后期管护,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联珠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6年3月30日,提出的30个大问题,43个小问题,立行立改的28个,分阶段整改的15个,立行立改整改完成24个,分阶段整改完成2个,对未完成整改的立行立改整改类问题联珠镇已提出整改申请,要求延期整改至2026年12月末,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完成整改27个问题 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及技术等级鉴定培训费、违规报销接待费等问题,向个人追回资金3.69万元,因政策原因不再追缴1.76万元;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的问题,已自行上缴县级财政国库;针对未及时清退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问题,通过清理自行上缴结余资金19.00万元、支付质保金3.85万元、核减工程款0.82万元;针对未及时兑付2020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的问题,已于2025年8月27日兑付;针对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联珠镇人民政府已修改完善四项内控制度;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碧溪村的原碧溪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楼1幢已拆除,交通局下划的挖掘机一台修理后可以再使用,不再进行处置;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的问题,已按2016年公车改革文件核销,无相关文件的已上报机关事务中心批复核销;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于2025年10月1日2#凭证登记入账;针对将固定资产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已按相关要求进行账务调整;针对超数量标准配置单反相机、普通相机的问题,已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对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及时核销,逐步销号;针对政府采购程序、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学习;针对报账程序不规范导致虚列支出的问题,已调整支出方式,通过分配方式进行支出到各村集体组织账户后根据实际支出列支;针对虚开发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玉碧村已重新制定实施方案提交联珠镇人民政府审批;针对代建费保障不到位,致使代建方向施工方转嫁管理费的问题,金诚联村公司已对代建项目进行重新核算,并进行核销退票,联珠镇人民政府正在和乡村振兴局协商处理;针对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施工处理,闲置的农家乐和天下一双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针对在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2个项目已有相关材料,其他13个项目因工程投资小、施工技术较简单的没有委托勘察、设计等无相关材料,杜绝后期项目发生类似问题;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下属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联珠镇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由各村社区“三资”管理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政策培训会,组织学习《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针对多列项目支出后私存私放的问题,已对支出情况进行核实报账;针对金诚联村公司存在公款私存的问题,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针对部分村(社区)、组坐收坐支村集体经济收入问题,已进行报账手续处理;针对村级“三资”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问题联珠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已在村级“三资”管理平台上按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按照2025年发放的天然林停伐补助对象集体林兑付花名册入三资平台;针对部分村(社区)违规多发村级奖励资金的问题,已收回33.26万元,因相关人员死亡不再追缴1.21万元;针对联珠镇下属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墨江金诚联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2025版);针对金诚联村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不完整,延迟缴纳相关税款的问题,已确认收入并补缴税款8.85万元;针对金诚联村公司违规向施工队转嫁税费的问题,根据代建合同业务实质已在业务职责范围清退税款;针对金诚联村公司接待不规范,超范围接待的问题,于2025年10月28日重新修订完善《墨江金诚联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二)正在整改问题16个 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违规向施工单位转嫁监理费的问题,正在整改;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联珠镇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部分项目点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正在推进;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专项资金户已调整账务完成整改,村级会计代理户正在整改;针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收回资金10.02万元,补充支付资料9.62万元;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核销461.9.万元;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核减8个项目共计核减23.42万元,其余7个项目正在重新核算;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财务竣工决算的问题,正在办理;针对抵押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上海帮扶资金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的问题,正在推进;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组、金诚联村公司违规约定合同租赁期限的问题,涉及违建已拆除1个,已重新签订合同2个,正在整改1个;针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催缴土地租金、房租费、资金占用费、到期本金的问题,已收回资金占用费、租金80.80万元,未收回412.11万元;针对联珠镇部分村(社区)、组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已补齐相关发票或单据128.85万元;针对联珠镇下属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问题,已收回28.4万元,因死亡不再收取0.2万元,还未收回1.6万元。 联珠镇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2月31日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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