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审计结果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11-0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77/20241108-00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0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审计局 文  号:

目 录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隔界田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2

2.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至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5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11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14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17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19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隔界田乡村旅游开发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隔界田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隔界田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由2018年彝族文化陈列室(传习所)建设项目、2019年功能提升项目、2019年隔界田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上海市结对帮扶资金项目、2020年功能提升项目、2021年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结对帮扶资金项目、2021年旅游开发建设项目、2021年整合各级各类项目(富东村安置点3标段)、2021年隔界田组田埂功能提升项目、2022年隔界田旅游开发建设项目、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2022年隔界田农旅融合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共12个子项目组成,自2018年10开工至2022年12月完工,计划投资2420.86万元,截至审计日,账面完成投资2343.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隔界田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健全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中,基本能按要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由乡扶贫办负责,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资料收集、归档不够规范,存在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四)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19.25万元。

(五)项目竣工后决算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的问题,责成孟弄乡政府,加强项目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的问题,移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孟弄乡政府,加强项目管理,协商减少合同约定监理费报酬,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19.25万元的问题,责成孟弄乡政府,重新复核工程结算,根据其结果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对项目竣工后决算不及时的问题,责成孟弄乡政府,重新复核项目工程结算,根据其结果及时完善竣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孟弄乡人民政府共提出了5条建议。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孟弄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的问题,孟弄乡人民政府加强项目管理知识培训,杜绝后续类似问题发生;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孟弄乡人民政府已责成监理单位补齐资料,对质量控制环节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按合同约定价款的30%进行扣减;对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19.25万元的问题,孟弄乡人民政府已完成所有项目的重新核定工作;对项目竣工后决算不及时的问题,孟弄乡人民政府根据项目的重新核定结果,正在办理竣工决算中。

孟弄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30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至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

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自2023年6月28日至9月10日,对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昱公司)2013年至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昱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财政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兴昱公司提供的2022年年报及2022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固定资产台账等财务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兴昱公司资产总额为14395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 671.65万元,非流动资产12 284.30万元。2013年至2022年按照县国资委提供的资产划拨文件,兴昱公司应划入资产277项400宗,划转过程中,由于未做好资产划转前基础工作,存在资产不清、权属不明的情况,导致文件下达后部分资产未成功划转47宗,文件外划入1宗,划转前已归还政府1宗,单独持证未单列在划转清单里面13宗,扣除重复划转29宗,实际划转337宗;划转后处置132宗,目前实际持有205宗。公司自建项目12宗,现公司共有资产217宗。

审计结果表明:兴昱公司对公司资产单独设置了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了一定的管理人员,且制定了部分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了部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了使用效益。但在整个公司资产管理方面,对国有资产的划转、移交、管理、使用、出租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制度也未得到严格贯彻执行,还存在账外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未收取租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闲置等问题,导致部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收益无法保证安全完整,无法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收取租金1000 425.80元,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二)未履行资产移交手续,资产价值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损失风险,有2项资产无法查证,账外资产收益无法保证资产完整。

(三)其他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已划转国有资产和公职人员长期无偿使用国有资产。

(四)部分国有资产长期疏于管理,导致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及收益存在重大流失风险。

(五)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混乱。

(六)国有资产管理手段单一,未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大量资产闲置,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风险。

(七)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未按要求及时结转登记入账,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

(八)资产处置(置换)程序不规范。

(九)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已制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未得到贯彻执行。

(十)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拟订、审核、执行不严谨,监督管理缺失,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

(十一)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收取租金不及时,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100.04万元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催收应收账款,及时收取租金,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对未履行资产移交手续,资产价值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损失风险,有2项资产无法查证,账外资产收益无法保证安全完整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根据各单位划转文件及资产到位情况、进一步与划转单位对接,明确资产产权、及时确认、及时增加和调减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虚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已处置、拆除资产,完善相应账务处理和处置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过程闭环。对其他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已划转国有资产和公职人员长期无偿使用国有资产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及时清理公司国有资产,实行资产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确保公司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保值增值,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审计局。对部分国有资产长期疏于管理,导致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及收益存在重大流失风险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资产,属于公司资产及时与个人划清界线确权认证,该出租收费及时签订合同按期收取租金,增加公司国有资产收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混乱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对公司所有资产确权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确权认证的资产及时办理确权认证进行资产登记,已处置的资产及时注销,保证公司资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管理手段单一,未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大量资产闲置,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充分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未按要求及时结转登记入账,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对划入、购入、自建已竣工投入使用的资产完善相关竣工验收、产权确认等手续,及时增加资产,确保公司收入成本对应。对资产处置(置换)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与杨大发户完善置换相关手续,办理房产的确权认证,及时登记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已制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未得到贯彻执行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处置、核算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真实性、安全性、完整性;建立多方对账及相互监督牵制机制,资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对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及时相互对账,及时入账,保证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拟订、审核、执行不严谨,监督管理缺失,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建立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反映资产使用情况,严谨制定合同条款,避免条款出现疏漏;及时签订出租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及时收取未收取租金,避免国有资产收益损失。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责成兴昱公司按审计整改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完成。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兴昱公司共提出了4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昱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和分析,积极进行整改。对收取租金不及时,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100.042万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已收取85.15万元,未收取的14.89万元,已通过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对未履行资产移交手续,资产价值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损失风险,有2项资产无法查证,账外资产收益无法保证安全完整的问题,截至2024年4月,兴昱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对其他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已划转国有资产和公职人员长期无偿使用国有资产的问题,截至2024年6月,公职人员占用资产公司已收回管理;单位占用非经营性资产已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其余划产发集团公司、北辰紫煜公司及兴昱公司,已整改完成。对部分国有资产长期疏于管理,导致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及收益存在重大流失风险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对未整改完成的双胞小镇收租金的问题,兴昱公司已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追缴租金,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混乱的问题,截至2024年8月,兴昱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对国有资产管理手段单一,未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大量资产闲置,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截至2024年8月,兴昱公司已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对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未按要求及时结转登记入账,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的问题,除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龙泉夜市项目未完决算,其余已完成整改。对资产处置(置换)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截至2024年8月,兴昱公司已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对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已制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未得到贯彻执行的问题,截至2024年8月,兴昱公司已按要求修改管理办法,建立多方对账台账,完成整改。对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拟订、审核、执行不严谨,监督管理缺失,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问题,截至2024年4月,兴昱公司已重新统一规范合同模板,完善手续,完成整改。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除承担其他单位费用17.80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40万元、合并注销的公司未及时办理税务清算及注销,应缴未缴税费20.19万元三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已整改。

因兴昱公司无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未进行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至5月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度,县财政局下达县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1397.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预算总额为1397.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县水务局2022年年终预算收入调整为4610.94万元,调增预算数3213.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4610.94万元,本年支出4610.94万元。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县水务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5.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三公”经费比2021年增加8.07万元,上升105.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3万元。2022年培训费支出0.17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加100%;2021年、2022年无会议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县水务局资产合计75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1.50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747.76万元。负债合计11.40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1.40万元。净资产合计747.87万元。2022年经县委常委会决定,将常林河水库、回冲水库、须立水库共3项资产划转至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无固定资产采购、租赁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能够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编制,财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部门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决算编报基本完整,但还存在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违规接待、重复报销出差补助费、未按标准少交伙食费、决算不实、超设计编制批复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算不规范4.25万元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4155.94万元

(三)违规接待支付餐费0.069万元

(四)重复报销、多报销出差补助费0.03万元

(五)未按标准少交伙食费3.75万元

(六)决算不实0.41万元

(七)超设计编制批复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1辆

(八)部门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核算不规范、决算不实4.66万元问题作责成县水务局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据实核算处理;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4155.94万元的问题作责成县水务局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审计局处理;对违规接待支付餐费、重复报销出差补助费、未按标准少交伙食费3.85万元问题作责成县水务局向个人追回后并上缴省级财政国库处理;对超设计编制批复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1辆、部门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作责成县水务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县水务局提出了“1.进一步加强会计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正确组织会计、决算核算,确保会计、决算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安排人员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2.严格执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普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报销各项费用单据的审核,督促各股室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等3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已完全采纳,在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对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7个问题,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县水务局正在积极整改中。并于2023年9月21日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

管网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主城区供水问题,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此项目,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近期2万立方米/天,远期3万立方米/天,新建取水构筑物、原水输水管、水厂、清水输水管、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截至2024年3月26日,项目到位资金8521.35万元,项目账面完成投资额8517.38万元,项目已超建设期限仍未整体验收交付使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健全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部分项目资料正在编制完善收集中,存在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未能如期实现其效益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00万元。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三)未能实现预期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00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实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反映问题,争取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对未能如期实现其效益的问题,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项目收尾工作,及时交付给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常源供水有限公司投入运营,及早发挥其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提出了5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00万元的问题,项目代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9#、10#凭证进行调整账务处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1#凭证进行调整账务处理。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0月30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关于给予安排墨江县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对未能如期实现其效益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完成后于2024年9月30日办理了项目竣工决算,决算后将此项目全部移交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常源供水有限公司,投入供水运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0月28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二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二期)位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下南片区桑田村大路边组,涉及县中医医院内扩建综合楼、设备采购等,是以扩建综合楼为主,兼顾营养食堂、中心供氧和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电梯机房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5793.86平方米,总建设面积9635.96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该项合同工期自2020年8月20日开工,计划工期540天,实际竣工时期2022年5月26日,工期606天。

审计结果表明: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核算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2.46万元。

(二)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拖欠工程款533.94万元。

(四)项目资金缺口976.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22.46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中医医院依法整改,并调整相关账目;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责成县中医医院完善建设项目补办手续;对拖欠工程款533.9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中医医院应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对项目资金缺口976.88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中医医院应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县中医医院共提出了4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县中医医院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多计工程款22.46万元的问题,县中医医院已调减工程成本处理;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于2024年2月15日补充完善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务局进行了备案;对拖欠工程款533.94万元的问题,县中医医院拟定5年分期支付工程款还款计划,尽快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对项目资金缺口976.88万元的问题,于2024年2月27日专题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了《关于安排普洱市墨江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

县中医医院于2024年2月28日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7日至6月3日,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报的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374467万元,支出367114万元,年终结余7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4887万元,支出123498万元,年终结余113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0万元,支出108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24457万元,支出117538万元,年终结余6919万元。与年初向县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上解支出减少78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数均与报告数一致。上述收支差异主要依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而调整。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采取制定财政增收方案、压实收入部门主体责任、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等方式积极推进收入任务的完成。通过明确支出标准,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了“三保”、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债务化解等的支出保障。但审计中也发现,县本级预算管理中还存在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应付未付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等7个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约束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39.36万元。

2.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56182.43万元。

(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质增效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已安排的再次形成沉淀,涉及金额262.37万元。

2.资产配置审核、审批把关不严。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326.06万元。

(三)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相关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付未付已完工验收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37.1万元。

(四)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质量不达标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39.36万元的问题,作及时分配下达剩余资金487万元的处理;对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56182.43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加大对占用上级专款指标的清理力度,及时制定计划,逐年化解占用的上级专款;对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已安排的再次形成沉淀,涉及金额262.37万元的问题,作加快存量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收回的资金全部安排拨付完毕的处理;对资产配置审核、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加强对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申报的审核、审批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326.06万元的问题,作按照用款单位的申请及时拨付资金的处理;对应付未付已完工验收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37.1万元的问题,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兑付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的审核把关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公告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11月3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39.36万元的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目前已整改1051.36万元,未整改188万元;针对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56182.43万元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针对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已安排的再次形成沉淀,涉及金额262.37万元的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针对资产配置审核、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326.06万元的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针对应付未付已完工验收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37.1万元的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目前正在整改;关于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质量不达标的问题需引起重视的问题,已经组织施工人员对质量不达标工程进行修复,县审计局将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

县财政局于2024年11月6日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