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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77/20240522-00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审计局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1

 

主办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 2024520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低热河谷经济路(忠大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    3

2.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局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8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13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7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

7. 普洱市墨江县运动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3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低热河谷经济路(忠大公路)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低热河谷经济路(忠大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低热河谷经济路(忠大公路)项目起点为通关镇爱桥,与老国道G323连接,路线沿谷麻江自东南至西北方向布线,止于景星镇大沙坝,与县道XJ11相接批复建设规模为50公里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M行车道宽6.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面层。实际公路标准变更为四级公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共计完成里程29.442公里,其中,主线26.494公里,竜灰支线2.948公里。工程于20201028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21620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62天,实际工期233天

审计结果表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低热河谷经济路(忠大公路)项目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健全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专门配备会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8.6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58.66万元的问题,责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共提出了5条建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款58.66万元的问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已调减工程成本处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1月23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局部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局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局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墨江县联珠镇北回归线标志园景区内,批复建设规模为主标馆修复加固、东大门提升改造、新建步行栈道271.65米、新建花岗石护栏300米,重建步行栈道改建压膜混凝土步道430平方米、景区内道路维护路面、污水排水沟、给水管道合计2351米、检查井43个、绿化370米、新增设5个充电桩及专用变压器、4个洗手台。项目整体工程于2020年11月22日开工,于2021年12月15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工期388日历天。

审计结果表明: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局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健全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专门配备会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5.66万元。

(二)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长期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637.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15.66万元的问题,责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介于施工过程中,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下发停工通知书(墨建停202103号)进行查处,此问题杜绝今后发生;对长期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637.89万元的问题,责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争取资金及时兑付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提出了4条建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地整改。对多计工程款15.66万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调减工程成本处理;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召开专题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管理,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对长期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637.89万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专题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解决长期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24年1月30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于2023年1月至6月,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末编制人数51人(行政编12人、事业编39人),实有人数50人,退休人员30人;聘请编外人员7人,内设6个股(室),下设三个股(所)级事业单位。2022年度预算批复为13666.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指标2944.41万元、本年预算指标990.97万元、增加预算指标9731.19万元,追加的指标主要为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等。决算报表(草案)反映:2022上年结余42.24万元(全部为项目结余)、本年预算收入为13666.57万元,支出13666.5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结余42.24万元(全部为项目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规定,并按规定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评价工作。但审计也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存在违规发放信息奖、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挤占专项资金、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违规发放信息奖0.21万元。

(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票据不合规0.3万元。

(四)挤占专项资金2.73万元。

(五)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6.48万元。

(六)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122.71万元。

(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八)内控制度未细化。

(九)存货账实不符2.02万元。

(十)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10000万元。

(十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十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十三)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违规发放信息奖、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3个问题作收缴省、县级财政处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中权属关系不清问题理清权属关系,对使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问题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处理;票据不合规问题作补齐合规票据处理;挤占专项资金问题作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处理;对内控制度未细化问题作重新梳理《墨江县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制度,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处理;存货账实不符2.01万元问题对存货进行盘点,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10000万元问题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1做重新进行账务核算处理,对问题2作根据账户管理办法核定银行账户后进行分账核算处理;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作责成交通运输局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结算处理;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问题作移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经由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发放津贴补贴、奖励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各类资金;

2.加强国有资产、预算收入等方面的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做好存量资金的清理工作,盘活闲置的存量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3.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加强对报账资料的审核监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各项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按相关要求进行专账核算;

4.建立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制度规范、有序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党组会制定了《关于对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墨交发202346号,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至2023年10月12日,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1.违规发放信息奖0.21万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向个人追回后上缴省级财政国库;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交通运输局已按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权属关系;3.票据不合规0.3万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补齐了相关票据;4.挤占专项资金2.73万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6.48万元问题已上缴县级财政国库;6.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122.71万元问题已上缴县级财政国库,2020年县级财政其他收入(纺织业)结转结余资金42.24万元财政已收回指标;7.“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相关内控制度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8.内控制度未细化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9.存货账实不符2.01万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对相关存货进行盘点,并将盘盈情况向县机关后勤事务局报告;10.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10000万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23年7月4#凭证增加固定基金;11.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1已重新进行账务核算,对问题2已根据账户管理办法核定银行账户后进行分账核算;12.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分别下发报账函对各单位进行催缴,截至2023年9月17日核销其他应收款500.29万元,并提出延期整改函制定实施计划2年内(2025年9月20日前)分阶段进行整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0年至2022年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于2023年2月至3月,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0年至2022年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工委、联珠镇党委、龙坝镇党委、景星镇党委。

一、基本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末,全县共有909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委35个,党总支136个,党支部738个。县委派出工委4个,在县直机关设5个机关党委、46个党组、3个部门党委。全县党员17336名,其中,女党员4188名,占党员总数的24.16%。2020-2022年全县各党(工)委交纳党360.87万元,向上级交纳党费178.62万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县委组织部)2020年上年结余305.23万元,2020-2022年收入580.97万元(其中:2020年收入253.70万元、2021年184.41万元、2022年142.86万元),2020-2022年党费支出693.85万元(其中:2020年420.15万元、2021年141.08万元、2022年132.62万元),2022年年末余额192.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组织部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支基本能反映财务收支状况,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分岗设立。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中还存在账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乡镇基层党委固定资产未入账、落实党费检查制度规定不到位、部分乡镇基层党委未建账核算、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收取的党费未按规定存入本级党费专户等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核算不规范28.81万元。

(二)部分乡镇党委固定资产未入账11万元。

(三)落实党费检查制度规定不到位。

(四)部分乡镇党委党费户经费收支未建账核算。

(五)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不到位。

(六)收取的党费未存入本级党费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账务核算不规范问题作县委组织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补齐相关原始单据、发票处理;部分乡镇党委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作县委组织部督促各乡镇增加固定资产处理;落实党费检查制度规定不到位问题作县委组织部加大对全县各党(工)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全县范围内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计算基数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规范党费收缴计算基数和督促相关乡镇完善报账资料处理;部分乡镇党委党费户经费收支未建账核算问题作县委组织部督促各乡镇党委尽快进行党费会计核算,做到党费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工作分开处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不到位问题县教育工委及所属的龙坝镇中学党支部、景星镇中学党支部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公示;收取的党费未存入本级党费账户问题作县委组织部应督促相关部门将收取的党费存入本级党费专户后再上缴,对收取的党费未存入本级党费专户问题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1.县委组织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基数测算;

2.党费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南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账务核算,合理合规使用党费,如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损益情况,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收集好公开公示痕迹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于2023年3月29日制定了《关于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发2023052,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至2023年12月10日,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如下:1.账务核算不规范28.81万元问题已补齐相关单据、发票;2.部分乡镇党委固定资产未入账11万元相关部门增加固定基金处理;3.落实党费检查制度规定不到位和收取的党费未存入本级党费账户问题县委组织部已于2023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党委、各工委要求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4.部分乡镇党委党费户经费收支未建账核问题景星镇、龙坝镇已进行建账,并补记以前年度账务;5.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不到位问题县教育工委和龙坝镇中学党支部、景星镇中学党支部已在审计期间进行张榜公示; 6.需要关注的联珠镇党委部分党支部党费返还直接打入个人账户问题已及时催缴报账,对未支付的722元已缴联珠镇党委党费账户处理。

县委组织部已于2023年10月16日将审计整改情况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大楼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局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由业务技术用房、反恐维稳业务用房、公共人防隐蔽工程三部分建设为主,兼顾附属功能设施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2020.75平方米,批复建设规模为13324.14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为13504.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技术用房1栋、反恐维稳业务用房2栋、公共人防隐蔽工程及地坪、绿化、电力等附属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于2016年6月6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20年1月16日竣工验收,2020年1月16日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业务大楼项目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健全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专门配备会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未及时备案、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22.43万元。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备案。

(三)项目超概算投资3775.35万元。

(四)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222.4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公安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备案的问题责成县公安局及时完善项目备案手续。对项目超概算投资3775.35万元的问题,杜绝今后发生,超概算投资部分由县公安局自筹资金解决。对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县公安局应当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向县公安局共提出了4条建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多计工程款222.43万元的问题,县公安局已调减工程成本处理。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备案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凭证资料并报县住建局备案,2024年3月8日县住建局完成了相关备案资料的审核工作。对项目超概算投资3775.35万元的问题,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内审机制的建立完善,超概算投资部分由县公安局自筹资金解决。对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县公安局组织专班积极推进及时梳理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2024年1月25日编制完成财务结算报表。

县公安局于2024年3月15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及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7日至7月11日,对墨江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初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部门预算下达和预算调整等程序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在2021年终组织编制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报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2月15日,县财政局以(墨财发20221号)文件批复下达了2022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批准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通过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结算报表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307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672万元(返还性收入32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04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2946万元),上年结余936万元,调入资金331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 6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1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7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2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5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8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结算报表反映: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4926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80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000万元,上年结余66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6292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39924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3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63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结算报表反映: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2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85万元;支出总计20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6万元,调出资金1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结算报表反映: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2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295万元,上年结余12236万元,收入合计1217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5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505万元,支出合计111019万元,年终结余10776万元,年终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345100万元,2022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250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61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74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投入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2.将上级专项补助作地方财力性补助分配1141070000元。

3.未按照年初批复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66328093.02元。

4.虚列项目资金支出2625340.62元。

5.本级财力安排支出超出本级可支配财力297628 353.5元。

6.财政周转金整顿不到位,涉及资金14951718.95元。

7.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编审控制不到位,预算指标总量居高不下。

8.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 1421678938.51 元。

9.直达资金未保障到位178514200元。

10.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868246.88元。

11.违规调入财政存量资金平衡预算28523608.66元。

(三)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3.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123135020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预算管理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投入资金面临损失风险。责成县财政局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县审计局。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2.将上级专项补助作地方财力性补助分配1141070000元。县财政局应该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确保上级专项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时、足额落到实处,杜绝用上级专款弥补本级支出缺口的行为。

3.未按照年初批复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66328093.02元。县财政局应当按照规定合理调度库款,及时保障资金支付。

4.虚列项目资金支出2625340.62元。作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预制菜研究中心配合清理资金,并将清理结果报县审计局的处理。

5.本级财力安排支出超出本级可支配财力297628353.5元。县财政局应该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合理支配本级财力、尽量减少单报单批资金安排。

6.财政周转金整顿不到位,涉及资金14951718.95元。作出县财政局对上述挂账的14951718.95元财政周转金及时进行清理,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核销的处理。

7.县财政预算编审控制不到位,预算指标总量居高不下。县财政局应当进一步完善预算准备,加大对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指标的清理力度。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调整分析研究,建立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相衔接机制,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建立健全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标准,逐步实现财政支出标准化管理。

8.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 1421678938.51 元。作财政部门加大对占用上级专款指标的清理力度及时制定计划,逐年化解占用的上级专款,并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确保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时、足额落到实处,杜绝用上级专款弥补本级支出缺口的处理。

9.直达资金未保障到位178514200元。县财政局应当加强库款保障力度,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

10.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868246.88元。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868246.88元的处理。

11.违规调入财政存量资金平衡预算28523608.66元。县财政局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核算财政存量资金,严禁将财政存量资金调入国库平衡预算。

(三)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对县财政局作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并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跟踪问效的处理。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3.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123135020元。县财政局应该开源节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隐性债务化解,完成上级下达的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县审计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三条:

1.突出目标任务,有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财政支出要量入为出,结合财力情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加强对“三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民生、防范风险、稳定发展、投资拉动等目标的顺利实现。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等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办理结转事项,及时盘活使用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一是完善预算准备,夯实预算编审基础。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财税政策调整的分析研究,建立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机制,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逐步实现财政支出标准化管理。二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整准确批复部门预算。三是强化财政拨款与预算单位自有资金、专户资金,以及年初预算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的保障能力。

3.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绩效闭环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完善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与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的效益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低效无效支出一律消减或取消安排,三是严格控制成本。加大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力度、合理控制项目成本。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公告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完成时效并按方案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投入资金面临损失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项目已竣工验收。

将上级专项补助作地方财力性补助分配11410700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2023年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预算。

(二)未按照年初批复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66328093.02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合理调度库款,有序化解教育系统生均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岗位补贴等2022年未保障到位的“三保资金”。

(三)虚列项目资金支出2625340.62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申请延期整改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本级财力安排支出超出本级可支配财力297628353.5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2023年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预算。

(五)财政周转金整顿不到位,涉及资金14951718.95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进行了清理核对,制定印发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实施方案》,申请延期整改至2024年10月15日。

(六)县财政预算编审控制不到位,预算指标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按照“整合规范、确保运转、优化配置、合理核定、科学测算、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部门预算定额标准。

(七)占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1421678938.51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制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至2022年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化解方案》进行逐年化解。

(八)直达资金未保障到位1785142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制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未保障到位直达资金化解方案》积极保障直达资金的支出。

(九)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868246.88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未及时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配。

(十)违规调入财政存量资金平衡预算28523608.66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墨江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规定,规范总预算会计存量资金账务处理。

(十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对2022年县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县工业园区双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6个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十二)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12313502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组织职工对债务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并制定了《墨江县化解隐债系统中拖欠企业账款方案》。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公告情况:县财政局于2023年11月15日在墨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普洱市墨江县运动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5月26日,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负责实施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运动场改造提升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墨江县城(老运动场),该项目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公共建筑,批复建筑面积26021.07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25707.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79.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928.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下停车场及改建篮球馆、综合馆、其他场馆及附属设施。

项目主体工程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2月24日,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计划工期12个月;实际于2018年6月2日开工,于2019年12月19日竣工验收,实际工期21个月;于2020年11月23日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18661301.53 元。

(二)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招标人或中标人违规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中标金额87674059.67元。

(四)应公开招标而未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63440元。

(五)多计待摊投资21792.22元,少计待摊投资1211272.50元。

(六)拆迁安置不规范,多支付补偿资金125841.91元,增加建设项目成本。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18661301.53 元的问题,责成县文旅局依据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据实结算,并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县文旅局应当加强建设项目规范管理,今后建设项目管理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招标人或中标人违规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中标金额87674059.67元的问题,该事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应公开招标而未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63440元的问题,该事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多计待摊投资21792.22元,少计待摊投资121 272.50元的问题,责成县文旅局追回审减投资资金缴存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拆迁安置不规范,多支付补偿资金125841.91元,增加建设项目成本的问题,责成县文旅局协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向县文旅局提出了4条建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公告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县文旅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和整改。

对多计工程价款18661301.53 元的问题,县文旅局与施工单位依据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再次核对工程造价,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县文旅局按照审计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承诺今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执行;对招标人或中标人违规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中标金额87674059.67元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对问题线索的核实审查追查过程中;对应公开招标而未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63440元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对问题线索的核实审查追查过程中;对多计待摊投资21792.22元,少计待摊投资1211272.50元的问题,县文旅局追回审减投资资金缴存财政,其他问题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对拆迁安置不规范,多支付补偿资金125841.91元,增加建设项目成本的问题,县文旅局按照要求加强对基建项目资金核算管理,合理、合规分摊建设项目相关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2022年12月,县文旅局在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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