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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23-09-01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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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墨单位: 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县登革热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登革热防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按照“高位推动、上下联动、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的工作原则,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广泛动员,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切实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深入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环境卫生,确保布雷图指数达标,坚决防止由输入地变为疫源地,最大程度地减少登革热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防控原则 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强化网格化管理;全民总动员,清除蚊虫孳生地;追踪溯源,落实传染源管理;有效监控,控制扩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及时发现登革热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登革热疫情扩散,减少危害。 三、组织管理 按照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政府机构 1.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是登革热防控的领导部门,负责统筹辖区的登革热防控,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和蚊媒控制等综合措施。并根据登革热疫情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登革热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内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登革热防控的主要组织、执行和监督。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各单位开展以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防控工作要覆盖辖区内各村(社区),机关团体、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 3.社区/村委会:负责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灭蚊行动,实时开展入户清查及宣传工作,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伊蚊孳生地;发生疫情时,根据疾控部门的防控意见,确定重点处置地区和场所,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疫点周边的灭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药械,开展疫点、疫区的灭蚊、环境清理、消除孳生地工作。 (二)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登革热防治技术方案;指定登革热定点救治和监测医院;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防控实施情况检查、督导及风险评估;组织登革热病例、媒介监测;组织对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医务人员培训等;对医疗卫生机构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做好疫情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媒介监测、实验室复核、疫点核心区域处置的指导与效果评估;负责宣教材料的开发、消杀器械及药品的储备;协助纪检部门对网格片区的督查。 3.各医疗机构:负责登革热疑似病例的排查、监测、检测、诊断,及早发现病例;做好登革热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确保不发生死亡;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病例核实工作。 4.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医疗机构、私立医院及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登革热病例及时收治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5.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负责疑似病例的初步排查,发现病例及时转诊到指定登革热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 (三)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登革热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厕、市政及绿化设施、管道及排污系统的环境卫生管理和灭蚊防蚊工作,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清运;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灭蚊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对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学生登革热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登革热疫情控制措施,防止登革热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对学校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旅行社做好旅游团的登革热防控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等机构加强对旅游人员的登革热防控宣传,协助做好旅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组织A级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开展防蚊灭蚊行动,在旅游景区开展防蚊知识宣传,并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景区(点)、宾馆、酒店的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公安部门。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调溯源等工作。 (八)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登革热监测、防控、处置等所需的设备、器材、试剂耗材、消杀药品等经费;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九)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养老机构、救助站等机构“灭蚊防病”、蚊虫孳生环境清理整治等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减少重点人群感染率。 (十)医保部门。负责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革热及其相关并发症患者的医疗保险工作。 (十一)水务部门。负责结合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登革热疫情发生和传播。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灭蚊喷洒及疫情处置工作;对餐饮行业、农集贸市场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三)驻墨部队。负责落实好单位内部清除积水、成蚊灭杀等工作;加强宣传登革热预防知识,动员官兵家属共同开展防蚊灭蚊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十四)爱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定期开展全民灭蚊统一行动,落实各项防蚊灭蚊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十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轮胎经营维修企业或个人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按照废旧轮胎规范储存和管理的要求,监督和指导企业或个人认真落实废旧轮胎规范储存和管理;对车站、火车站等点位的登革热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六)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村庄清洁行动等方面着手,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十七)网信部门。负责加强舆论监测,正面引导舆论宣传,及时处理负面舆情,防止恶意炒作。 (十八)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定期对相关单位登革热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较严重或多次督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究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十九)其他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政府和其他相关责任单位的要求,建立单位内部登革热的防控方案,做好单位内外环境、外来户及单位职工的管理,定期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灭蚊消杀工作,落实各项防蚊灭蚊措施。 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工作区域内外环境、家属区的蚊媒孳生地处理、灭蚊、防蚊宣传等工作。责任区域内发生疫情后3天内必须将伊蚊密度(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有效入户率90%以上、群众知晓率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安排部署,将登革热防控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要抓手,强化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各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网格管理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普洱市登革热防控措施》(附件)。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督查部门要加大对各部门登革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造成登革热疫情蔓延扩散的,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追责问责,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 附件: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措施 附件1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 为做好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研究,决定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指导、督查全县登革热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组 长:丁 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长:王广琼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李长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章伟民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仓小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 新闻办主任 王天荣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宋 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左建松 县民政局局长 刘天荣 县财政局局长 李武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国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柴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海山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红钱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许艳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挪 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梅永柱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家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余开明 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陶 键 县中医医院院长 李永平 县疾控中心主任 周 旋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李长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家荣、李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登革热防控工作,在应急启动后实行统一集中办公,建立工作会商、信息沟通、督办检查机制。分析全县登革热防控形势,提出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防控问题;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开展登革热防控相关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性质,成立7个工作组:综合组、宣传组、医疗救治组、疫情防控组、督查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整治组。 1.综合组 组 长:李长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王广琼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李家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周 勤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刘 穆 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杨永艳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工作人员 彭海燕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方坤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周 勤 15368580314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和统筹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来文处理,起草、审核、印发指挥部及办公室有关文件,发布疫情相关通告、指令;负责领导讲话、会议主持词、重要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相关文稿的撰写;负责收集、编写、整理、发布、上报领导小组工作信息、动态、简报及档案归档工作;负责调度会、各级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组 组 长:仓小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副组长:张建春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庄应文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赵 赣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段似海 县疾控中心健教信息科科长 联络员:段似海 13577950399 工作职责:承担登革热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变化信息和指挥部主要工作进展,跟踪研判舆情,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事实;加强指挥部及各乡镇新闻发布和通告等涉疫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核、管理、引导;采取各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点防控要求,营造工作氛围,开展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承担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 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余开明 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陶 键 县中医医院院长 成 员:彭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甘钟平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周 旋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孙晖涛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柴国祥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李 雪 县人民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科主任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联络员:彭 杰 13769094111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策略、措施建议;根据上级诊疗规范(方案),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诊疗技术方案,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照要求配置医疗救治资源,统筹做好隔离病房准备,做好应对大规模疫情医疗救治准备;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专业培训,开展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救治以及多学科联合会诊;统筹调度全县医疗救治资源,统筹全县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转诊转院;统筹协调医疗机构所需诊断试剂、治疗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保障等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疫情防控组 组 长:李家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永平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罗 琼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陈宗云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朱 黎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晓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洁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段 燕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李 晔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苏 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晓坤 县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科科长 余正法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罗美琴 县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张晓坤 17708797004 工作职责:负责分析疫情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预防控制措施与建议。指导乡镇开展媒介监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样本检测,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实施灭蚊消杀和防控效果的评价,并为疫情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指导。 5.督查组 组 长:章伟民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德武 县卫生健康局纪委书记 成 员:王 春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杨 洁 县人民医院纪委书记 段 燕 县中医医院纪委书记 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单位抽调。 联络员:李德武 15987991958 工作职责:负责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查;根据指挥部的工作安排,需开展专项督查时,由督查组牵头,组建督查专项组开展督查,对发现履职不到位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核实处理上级转办问题线索,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畅通群众反映投诉问题网站和电话,全面收集群众投诉问题,做好问题解答;承担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广琼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副组长:李贵云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周 慧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高 云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师 棋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 娟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晏 燕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联络员:晏 燕 17708792175 工作职责:负责防控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消杀药品、器械及车辆等各种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运输、会议会务、住宿安排、资金核支等后勤保障工作等。统筹全县登革热防控经费保障;协调接受社会捐赠相关事宜;承担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陈 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 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刀 坤 墨江县环卫站站长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领导。 联络员:刀 坤 13987912887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以灭蚊和环境卫生治理的爱国卫生运动;督促爱国卫生工作,防蚊灭蚊措施落实,消除蚊媒孳生地,降低蚊虫密度;负责督促墨江辖区开展个人、家庭、责任片区、单位内部的蚊幼孳生环境大整治、大清理专项行动,覆盖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所有蚊幼孳生地,做到“地毯式”清理整治,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登革热防控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 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发并重的防控机制,提前筹划,周密部署,继续做好以科学灭蚊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宣传与监测并举的长效防控体系,严防登革热疫情暴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各网格每周发动居民积极开展一次统一灭蚊行动,深入住户和居民小区翻盆倒罐,清理积水,清理卫生死角。 (二)根据自身需求和具体情况,利用不同的宣传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及时开展入户宣传。 (三)各网格及时对布雷图指数超过5的区域进行整改。 二、爱国卫生运动 (一)清除蚊虫孳生地 1.翻盆倒罐,清除闲置积水容器。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如胶桶、胶碗、水桶花盆、水缸、咸菜缸等。 2.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清除绿化带和卫生死角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容器。 3.管理好居民家中腌菜坛,每3天换水坛口水1次。 4.管好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要求严密加盖,每3天换水1次。 5.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3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6.治理轮胎要求整齐叠放存放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如要堆放室外,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不积雨水。必要时在轮胎内施放杀幼剂,如安备1%沙粒剂。 7.竹筒树洞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等的竹筒、树洞要用灰沙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不再积水。 8.对无法清理的积水(建筑物排水沟等),可采用投放杀幼剂,如安备1%沙粒剂,按照2g/平方米投放。 9.彻底清理房顶、停车棚、地下车库排水沟和机井、地砖积水。 (二)灭蚊喷洒 在重要的蚊虫孳生栖息场所,如周围绿化带、阴凉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差的绿化带、社区卫生死角,房屋周围,收治病人医院病房的纱门纱窗及周围环境等进行重点滞留喷洒。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和器械,在重点区域开展超低容量喷雾。 三、媒介监测 县疾控中心要在网格区域内持续开展伊蚊密度监测,定期开展疫情风险评估研判和预警,科学指导有关部门和网格区做好疫情处置,日常登革热疫情监测和研判结果报告县卫生健康局,为疫情控制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四、病例监测 (一)做好发热病人的分诊及转诊工作。 (二)开展登革热疑似病例诊断。 (三)对登革热疑似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 (四)首例病例的复核。 (五)出现输入和本地病例时,开展病例搜索工作。 (六)对登革热病例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五、病例救治 按属地、就近原则,及时将登革热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六、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平台等方式大力开展登革热宣传工作,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增强群众自觉参与防控的意愿。 七、督查问责 在疫情处置期间,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相关单位,以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一)网格内布雷图指数连续两次监测结果超过5,追究网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的责任。首次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整改后监测布雷图指数仍不达标,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约谈,再次监测仍不达标,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问责。 (二)网格内出现登革热疫情点状暴发,经疫点处置25天后,经核实再次发生本地感染病例的责任单位,由县纪委县监委约谈主要领导,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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