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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24   作者:墨江管理员 点击数:  
索引号: 532727-04_A/2019-053100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墨政办发〔2019〕56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政府直属和部门管理事业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和《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我县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与丰富的农特产品资源,以农产品上行和电商扶贫为重点。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与营销体系,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强化城乡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人才培训,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使农村电商成为推动我县城乡协同发展、加快城乡市场一体化步伐,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完善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农村电子商务经验的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根据贫困乡(镇)、村实际情况,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及脱贫规划,积极搭建产销市场对接平台,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的“绣花”本领。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协同推动乡村物流资源整合,建立高效、快捷、规范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农村物流成本,着力解决困扰农村流通市场发展和农产品上行的瓶颈。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全县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化集群,探索适合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闯出一条助力脱贫攻坚的农村电商发展新路子。

(五)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绩效管理,加大对助力脱贫攻坚、产销对接成绩突出主体的奖励和宣传力度,突出精准,不片面追求帮扶数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发挥政策实效,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或提升改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5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覆盖率达到60%(99个)以上、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覆盖率达到50%(72个)以上,服务功能完善,并投入运营;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物流快递企业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全年培训电子商务相关人员3000人次以上,通过培训带动农村青年、妇女、残疾人、返乡大学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实现电商创业就业,新增创业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培育电子商务扶贫示范企业5家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培育农产品公共品牌1个以上。具体任务是:

(一)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或改造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交由具备一定运营经验及条件的第三方电商企业运营管理。具备常驻专业运营团队5人以上,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配置办公、培训教室、服务前台、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建设;门头建设应有统一规范普洱电商LOGO、“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中心应具备人才培训、创业孵化、产品O2O展示、信息发布、宣传推广、物流服务、数据统计、业务咨询、电子结算、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及金融服务等多方位功能;能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吸引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聚集,提供综合服务,并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项目承办企业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对全县电商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2.建设或改造完善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由县级中心分级管理,以电商运营企业(个体)为抓手,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已建网点和邮政、供销等服务网络,积极引入阿里、京东、苏宁、邮政等资源,参与建设覆盖15个乡(镇)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服务站建设与电商精准扶贫紧密结合,接受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承担分派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网络代购代销、中转上行或下行货物、承接物流快递代收代发、整合展示当地农特产品、统计居民消费需求和农产品供应情况;场所建设应设置服务区和展示区,规范统一门头、流程、规章等标识,配置2名以上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设备设施;重点支持贫困户负责或参与站点运营,择优打造一批线下体验店。

3.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由县级中心分级管理,依托移动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资源,融入阿里、京东、苏宁、邮政等知名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建设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99个,其中重点支持建设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72个,建立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扶贫的精准档案和台账;村级服务点选址要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特征醒目统一,配置1名以上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设备设施;网点负责人能熟练操作相关业务、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具备农产品上行能力;村级服务点承担县级中心分派的各项任务,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鼓励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等服务,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完善1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整合全县“四通一达”等第三方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就近建设一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物流信息综合平台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用于网购网销产品的集中存放管理和对乡(镇)、村网点的配送服务,集中开展县对全国网销产品的分拨工作,同时引导从事电商配送的物流企业集中入驻经营、规范管理,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开展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确保县←→乡←→村货物(件)在72小时内送达,有效提高配送效率,促使物流成本下降40%以上。

2.建设完善15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依托“四通一达”等第三方快递物流企业、邮政等资源在全县15个乡(镇)各建立1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覆盖率达到100%;中转站要与当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不再重复建设,负责区域内网购商品储存和配送至村级电商服务点,服务网销商品集中转运至县及物流仓储分拨中心。

3.建设99个行政村物流配送点。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作为村级物流配送终端,负责行政村内网购商品的代收和配送,收集区域内网销产品,承载其末端配送功能,不再重复建设。

4. 建设完善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墨江县乡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运输班线,保障电子商务物流时效性,降低农村物流收派成本。提供以农家店、邮政所、乡村新型商贸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基础,县、乡(镇)最低三天一班常态频次的快递物流运输服务。建设和运营全县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墨江县农村物流管理系统,对接物流需求方与提供方,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

(三)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及营销体系

1.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建立本县公共品牌运行、管理和使用制度,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开发打造适销对路的网货。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培育打造1个以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每年纳入集中孵化的企业和创业者不少于10户;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建设县域农产品全媒体、多渠道的营销渠道;支持致富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或参与农产品电商产业链等方式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局面;支持本地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着力提高网络对外销售增速;积极引导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承接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品牌带动全县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

2.积极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资源,在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遴选出有发展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抓实“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产品品牌建设。支持优质农特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认证,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达到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推广的目标。

3.加强电商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加强同市级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全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等及时、准确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维护管理。建立县级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商张贴溯源追踪二维码。结合实际推广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

5.大力开展农产品营销推广活动。加大全网销售力度,鼓励涉农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平台加强合作,推进上线推广和交易,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扩大农特产品的上网销量,提高县域电子商务交易额;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网店、微博、直播、手机APP、农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扩大推广范围和受众人群;利用县内外各类展会和本地节庆活动,组织做好现有地标产品和品牌资源的宣传推广工作;选择重点销售区域,支持建设我县农畜产品县外(境外)仓储配送设施,提高配送效率,提升消费购物体验。

6.不断拓展农产品上行项目。注重区域内内贸流通,推动本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众筹预售,调动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和区域电商积极性,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支持各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各类在线营销活动,提高农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展特色产品的线上销售;加强与市级初级农产品进城试点项目和“云品荟”的对接合作,与初级农产品进城网络和渠道进行无缝对接,形成网格化营销体系,搭建初级农产品进城的绿色快捷通道。支持利用全国知名电商销售平台建设扶贫馆、特色馆、专营店等店铺,支持线下O2O体验店建设,鼓励与“淘乡甜”、“云品荟”等平台合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四)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县级电商培训中心与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建设,以国家行政学院和上海金山区等部门挂扶墨江为契机,引进高校、电商企业等电商师资队伍合作,建设一批专业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多渠道、分层次、有针对性地举办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制作适合政府机构、县、乡(镇)、村基层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退伍军人、企业负责人、农村妇女、残疾人员、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致富带头人、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等不同类型人群的电商课件、教程及教材,提高培训的广度和精度;培训过程中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培训方案,整合培训资源,依托人社、商务、教育、扶贫、农业、供销、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培训力度,推进已有“为村项目”的提升和覆盖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指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全年培训相关人员3000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新增创业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五)建设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宣传服务体系

通过制作墨江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宣传片、农产品宣传片、产业集群宣传片,组织发动县内媒体多渠道宣传本县电商产业发展优势和前景,报道电商创业故事;开展电商营销大赛、网货产品创新大赛等特色活动;在全县交通干道设置宣传标语,在城乡显著位置设立电商宣传广告,营造农村电商发展良好氛围。一是提高贫困人口对接电子商务的意识。有针对性地在贫困乡(镇)、村开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对贫困青年、残疾青年和农村党员开展电商应用基础知识培训,指导其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微店,帮助当地群众代购代销、代缴电话费和电费等生活服务,推广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逐步培养贫困群众互联网思维,树立本地电子商务“领头羊”的成功脱贫典型,激活贫困群众接触电子商务的主动性和网销欲求。二是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对贫困群体从免费培训、贷款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众、残疾群众和农村党员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和落户青年创业园发展,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贫困青年和残疾青年实现就业,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创业和就业条件,实现贫困群众与其他群众一道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提高贫困户融进电商产业链的意识。通过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全年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数量达到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数量达到20户以上),健全现代农畜牧业生产服务体系,把更多的贫困群众组织到现代农畜牧业发展中来,促进农畜牧业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扶贫产业的深度融合。鼓励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贫困群众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加大对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力度,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形成规模化生产,以“农户+企业+基地+电商”探索O2O双线扶贫模式;四是开展消费扶贫,推行“电商本地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鼓励县内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优先收购和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针对贫困村的农产品进行本地配送、销售。鼓励挂钩帮扶的单位和个人利用电商平台众筹、预售等方式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鼓励本地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建立贫困村农产品直采体系,采购贫困村农产品。

四、建设内容

(一)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1)改造或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包括:办公、培训教室、服务前台、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办公桌椅、制作牌匾等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维护;(2)对全县15个乡(镇)、99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或建设,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配备电脑、展示柜、照相机、POS机、扫码枪、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能开展相关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培训工作。

2.建设要求:(1)服务商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中心具体改造完善方案,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做好资源整合和统筹以及乡村物流整合,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积极挖掘和培育电商主体,有效构接营销渠道,培育和管理县域公共品牌,加强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等。(2)整合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等建设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完善乡(镇)、村电商服务站公共服务站点职能,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

(二)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农村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显示屏、GPS设备、物流分拨设备、冷库、包装流水线设备、产品监测设备等。

2.建设要求:(1)各项目建成后,须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能做到物流配送72小时内到达村级站点;(2)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有条件应建设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三)供应链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县级农产品集销中心、产品品质设备、产品分级包装设备、仓储、冷藏,围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以及SC等资质认证;接入市级产品追溯体系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分析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等,并做好信息数据体统运营及维护,指导开展农村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及推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店建设及营销活动,市场主体培育和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2.建设要求:培育和打造1个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品牌,结合市级统筹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溯源。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提供完善的农特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方案和营销策划推广方案。

(四)人才培育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培训中心办公用房、实训机房、专业培训团队、培训制度、方案、教案等。

2.培训对象。面向基层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商务宣传、培训。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致富带头人(妇女、残疾人),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从业人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

3.培训内容:⑴针对县、乡(镇)、村干部等开设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规划、管理和分析等培训;(2)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培训;(3)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待就业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4)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实操培训;(5)针对农村服务站点从业人员、产品经销商等开展服务培训;(6)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电商普及培训和宣传,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7)开展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4.培训要求:(1)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因地制宜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做好培训跟踪服务,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氛围;(2)培训机构选定应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确定。要具有电子商务培训的相关资质,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优先选择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电商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网络在线课程;(3)建立培训档案,要将培训总体方案、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材料、简要培训大纲、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名册、现场培训照片和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培训档案将作为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必要依据;(4)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熟练程度达到100%。建立分级分类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培训3000人(次)以上。

(五)电子商务宣传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成果展示、县域电商营销宣传活动。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鼓励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运用多种传统媒体进行墨江县区域公共品牌、特色农产品、电商政策等的宣传。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沿旅游路线附近和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有020展示展销功能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既在线上推本地产品,也提供线下展示功能。

2.建设要求:(1)对县域电商发展在媒体进行宣传引导,政策宣传应进村入户,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各电商平台功能,提高群众网购网销意识;(2)引入主流媒体,重点在线上进行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划、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进行稿件、媒体、活动等公关、推广,完成电商媒体渠道维护和拓展;(3)宣传项目每次具有完善的宣传计划和事后资料管理工作。

五、服务商的选择

(一)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选择

1.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但必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

2.示范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分包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选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实施项目所需场地;(2)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仓储、分拣、分拨设施设备;(3)基本满足需要的物流配送及运输车辆;(4)涵盖市、县、乡、村的物流配送服务网络;(5)比较完备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对电商公共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招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开展招标工作,设置考评细则。

(三)所选择的第三方运营服务商,必须在墨江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与本地企业、团队合作组建运营团队,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凡中标后未在墨江注册独立法人并组建合作运营团队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

(四)服务商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六、时间安排

综合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8年12月)

1.情况摸底。组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包括产业基础情况、电商基础情况、农村物流快递情况、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方案。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和完善县级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攻势,并报省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招标法》及有关规定正式组织实施。

3.宣传带动。利用墨江新闻、政府网站、墨江发布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意义、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1月至7月)

1.2019年5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确定实施企业,报省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承建企业启动项目建设。

2.2019年6月底前。改造或建设完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并投入运营;改造或建设15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并投入运营。

3.2019年7月底前。建设99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和物流配送点,并投入运营;按照计划实施内容相关工作基本完成;认真开展工作自评,总结成效,分析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至10月)

1.全面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营销服务体系、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宣传推广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各体系、各系统实现正常运行并取得一定实效。

2.认真对照市、县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和国家、省级绩效目标要求,迎接配合市级专家组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绩效预评价,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

(四)总结自评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

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查缺补漏,全面梳理总结,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迎接省级部门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业商务和信息、扶贫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墨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由分管商务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县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科学顺畅的协调联动机制、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除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外,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资金、政策的争取,全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强资源整合。各成员单位要以综合示范项目的推进为契机,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政策措施,积极主动介入,围绕县域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物流、电商培训、便民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等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形成合力,全面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在发展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让群众知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沙龙、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制定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监管、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农业、税务、文化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中来,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七)加大考核督查。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各示范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积极配合市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定期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预评价。

(八)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程监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实施方案、实施主体、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相关政策等信息,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接受社会监督;承办单位要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绩效评估办法,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信息;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从2019年1月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直至迎接上级绩效评价结束为止。

(九)做好总结推广。认真总结示范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典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精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借鉴和交流合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

总体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示范县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数量

1个

指标2: 示范县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数量

1个

指标3:示范县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

5户以上

指标4:示范县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

20户以上

指标5:全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1个以上

指标6: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

3000人次以上

质量指标

指标1:示范县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60%以上

指标2:示范县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

50%以上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示范县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指标2:示范县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

指标2: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对各示范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10次以内

指标2:培训对象满意度

90%以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资金分配表

项目名称

细分项目

建设内容

中央资金分配(单位:万元)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

建设和提升改造县、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完善公共服务、产品展示、人才培训、企业孵化和资源及产品整合等各块功能板块。

105

2.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15个

30

3.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99个

99

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1个

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临时仓储、中转、分拨、保鲜、冷藏为主的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

200

2.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整合15个

与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合并建设。

30

3.行政村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建设99个

与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合并建设。

99

三、供应链体系建设

1.县级公共品牌培育

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及推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店建设及营销活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可追溯体系县级信息数据系统运营及维护,市场主体培育和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625

2.农产品“三品一标”认定

3.电商数据平台体系维护管理

4.农产品溯源平台体系维护管理

5.农产品营销推广

6.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

四、电商培训

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

130

五、电商宣传及其他

电子商务宣传及其他

以网络推介本地品牌形象和专类优势产品品牌为主。

35.5

合计

1353.5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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