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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 ||||||||||||||
2023-06-26 作者: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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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根据《云南省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和《普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墨江县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不断健全转基因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研究试验环节监管。对获准在辖区内开展的所有农业转基因试验进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核查试验时间、地点、规模和范围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收获物和残余物灭活处理保存以及试验档案管理等情况。对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未经报批的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责任单位:县种子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严格品种审定环节监管。加强玉米、大豆水稻、油菜等农作物品种审定的安全管理,畅通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通道,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参加区域试验和审定。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申请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试验中一旦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种子站) (三)严抓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制种基地的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及种子加工经营环节溯源管理要求,紧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专项和种子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种子生产基地、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的抽检排查力度,依法严惩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试点地区一定要做好转基因种子的销售记录和溯源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采取严格管控措施防止转基因种子流向试点县外,也要防止非试点品种在试点县内流通。(责任单位:县种子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强化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坚决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强化对转基因生物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审查,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加工企业全覆盖检查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装卸、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以及档案管理记录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标识后流通销售。(责任单位:县种子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抽检安排 根据墨江县种植品种及其产品生产加工情况、获批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转基因中间试验以及转基因玉米试点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本年度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田种植抽检。负责在玉米苗期,对辖区加工企业或试点地所在乡镇玉米种植田抽取玉米样品3份,每份样品随机采20-30株,每株2片嫩叶,即采即封。鲜叶采下即用保鲜袋封好装入特快专递包内,当日送检。(责任单位:县种子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个试点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样品送检工作。抽检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大田种植的抽查工作需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承担,所有样品于10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云南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费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学习。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关于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转基因技术和生物育种知识的科学普及,切实做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政策解读和宣贯。积极开展转基因和生物育种产业化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理性认识,引导形成尊重科学、促进发展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细。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监管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任务落实,细化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通过行政工作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研究机构、研发单位和企业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指导。结合近年监督检查的情况,抓住春耕和秋收关键时节,对案件频发、风险隐患较大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监管线索督办和约谈负责人制度,提升监管实效。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抽查工作。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对转基因种子非法制售和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立案调查,严查案件主体和源头,依法从严处理。对依法办结案件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涉案单位所属地。 (五)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请县种子站于6月15日前填报转基因生物加工信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每月2日前报送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局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股及时总结半年及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科。将对监管工作不力、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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